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工作。
4.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6.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7.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8.完成总队和巫山县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辖2个消防救援站,承担辖区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56.5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6.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356.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地区性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规范后地方奖励性补贴、专职消防员工资保险和消防行政运行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大队行政运行经费以项目形式下达,基本支出表无预算金额。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1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隆小陶 联系方式:023-5773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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