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优质的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巫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巫山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巫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秘书科;信息科(电子政务科);文档科;法制科;外事科;行政科。
(三)单位构成。2018年度决算单位包括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巫山县应急应战指挥中心和巫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室。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17.52万元,支出总计1,517.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12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调整工资结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幅较大、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差旅费用大增的、物价上浮,其他相关支出都有所增加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06.0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4.38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社保增加,物价上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89万元,占99.2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16万元,占0.74%.年初结转和结余11.4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7.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8万元,增长9.01%,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结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幅较大、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差旅费用大增的、物价上浮,其他相关支出大增等等。其中:基本支出910.36万元,占60.00%;项目支出606.89万元,占4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6万元,下降98.75%,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20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结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幅较大、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物价等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5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公务员平时考核,国家调标等零星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27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幅较大、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差旅费用大增的、物价上浮,其他相关支出都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07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目标绩效考核和超额绩效考核有提升,其他如办公费、差旅费用、扶贫支出有大幅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95.78%,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84万元,占86.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77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加大、社保支出增加,差旅费、扶贫相关支出等加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29万元,占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9万元,占3.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3万元,增长21.9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40.89万元,占2.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目标绩效和超额绩效有所提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公用经费14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0万元,增长109.90%,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加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都有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01万元,下降54.6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下达控制数过于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7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32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出境支出。主要原因是到新加坡学习培训,到台湾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7.3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因公出国数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3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车辆运行保养支出。主要市内因公出行、调研、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实际执行差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去年年末有一小部分票据在年初报账。
公务接待费5.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政府部门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16万元,下降94.8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过大,实际接待大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8万元,下降47.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三公控制数执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车辆运行支出等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0万元,增长109.90%,主要原因是差旅等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1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情况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6万元,执行数266万元,完成预算的9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维持整个办公室正常运转,二是为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职工提供充足后勤保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单位财务负责人:王家祥 联系电话:57687782
单位财务经办人:乔小云 联系电话:5768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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