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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1-010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商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商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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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商务委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培育企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2、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和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3、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4、负责会展、购物、美食建设工作,促进区域商贸中心的形成。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商务委于2019年1月由巫山县商务局更名为巫山县商务委,为巫山县政府组成部门,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三科一室和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商贸安全监管中心)、边贸招商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9人,参公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人(分别为商贸安全监管中心5人、边贸招商服务中心5人)。实有行政在职7人,参公8人,事业5人(商贸安全监管中心5人,边贸中心4人),退休职工49人。

(三)单位构成

商务委下设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商贸安全监管中心)、边贸招商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029.00万元,支出总计2,029.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1.91万元、下降 46.5%,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进行了新神女市场整修及高唐美食街建设,此工程在2019年已完成。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9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5.47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新神女市场整修及高唐美食街建设工程在2019年已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4.7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4.2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9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1.91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进行了新神女市场整修及高唐美食街建设,此工程在2019年已完成。

其中:基本支出 673.43万元,占35.5%;项目支出1,221.30万元,占6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2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4.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61.91万 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进行了新神女市场整修及高唐美食街建设,此工程在2019年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3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27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东西扶贫协作、中央服务业发展、外贸稳增长及国际市场开拓等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37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27万 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东西扶贫协作、中央服务业发展、外贸稳增长及国际市场开拓等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76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7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爱尚巫山约会夏天消费季奖励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1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26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57.98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1万 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医疗物资采购专项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旅游宣传营销专项经费。

(5)农林水支出495.41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5.41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特色效益农业、东西扶贫协作专项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3.67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中央服务业发展、外贸稳增长及国际市场开拓等专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 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5万 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4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10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进行了新神女市场整修及高唐美食街建设,此工程在2019年已完成。本年支出6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8.54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进行了新神女市场整修及高唐美食街建设,此工程在2019年已完成。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6万元,下降63.1%。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9万 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组团参加了巴西国际农业既园林机械展。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300余人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增多,接待人次也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0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4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多。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次数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08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19年电子商务培训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9%。主要用于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及货物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158.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开展东西协作电商扶贫培训650人;2.建成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2个;3.制定完善消费扶贫奖励政策,支持消费扶贫企业面向山东烟台、铜梁、北碚及三峡集团销售巫山扶贫产品,全年完成东西协作消费扶贫4000余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东西扶贫协作项目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龚海清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276.2102

276.2102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深入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大力开展渝货进山东行动,完成东西协作消费扶贫2900万元

1.开展东西协作电商扶贫培训650人;2.建成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2个;3.制定完善消费扶贫奖励政策,支持消费扶贫企业面向山东烟台、铜梁、北碚及三峡集团销售巫山扶贫产品,全年完成东西协作消费扶贫4000余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东西协作电商扶贫培训

人次

650


650

100%

20

20

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2


2

100%

10

10

东西协作消费扶贫销售额

万元

2900


4000

138%

20

20

带动贫困户增收

户                            

200


212

106%

20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100%

100%

20

2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阳菊;联系电话:5769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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