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我县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以及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其他公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公安局设49个内下机构。其中:内设机构21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26个。
巫山县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430人,离退休人员114人,长期反临时聘用人员546人。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公安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巫山县公安局(本级)和巫山县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两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061.12万元,支出总计18061.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2.59万元、上升8.92%,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抚恤金较上年涨幅较大;六是移民联动维稳中心的建设。七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78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9.67万元,上升9.77%,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抚恤金较上年涨幅较大;六是移民联动维稳中心的建设。七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60.88元,占99.98%;其他收入3.92万元,占0.02%。年初结转和结余196.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04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0.3万元,上升9.14%,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抚恤金较上年涨幅较大;六是移民联动维稳中心的建设。七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其中:基本支出14865.26万元,占82.31%;项目支出3177.26万元, 占17.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73万元,下降59.87%,主要原因是全年开支上升,使用结余资金支付开支,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16.25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3.73万元,上升9.64%。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抚恤金较上年涨幅较大;六是移民联动维稳中心的建设。七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1.24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抚恤金较上年涨幅较大;六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8.27万元,增长19.95%,主要是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专项资金的追加,人员抚恤金的追加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导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3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2.55万元,增加9.54%,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抚恤金较上年涨幅较大;六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0.78万元,增长20.97%。主要是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专项资金的追加,人员抚恤金的追加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33.63%,主要原因是全年开支上升,使用结余资金支付开支,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5770.02万元,占8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2.74万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我局因防控工作需要,布置卡点,聘请楼栋管理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增加;二是物价上升迅速,造成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三是涉案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羁押人员需统一隔离关押等办案需要导致办案成本大幅增加;四是人口普查等其他专项任务的开展;五是车管所搬迁费及租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4.81万元, 占7.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6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抚恤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且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用上升。
(3)卫生健康支出406.18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462.52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预缴的公积金退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6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48万元,增加7.84%,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五险一金的变动以及抚恤金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463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4万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物价上涨以及疫情物资采购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伙食费、印刷费、广告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万元,增加51.17%,主要原因是移民联动维稳中心的建设。本年支出6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万元,增加51.17%,主要是移民联动维稳中心的开建导致投入资金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4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我局尽力降低公务接待次数及成本,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95万元,上升19%,主要原因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各项专项任务的开展,需要公车巡逻防控和入户走访等,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幅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运行维护、室内因公出行、工作检查、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9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出行,如实登记每次用油情况,减少公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9.97万元,上升20.3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各项专项任务的开展,需要公车巡逻防控和入户走访等,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幅较大。
公务接待费3.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交叉学习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指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5万元,下降86.48%,主要原因是避免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一切从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万元,减少52.41%,主要原因是我局尽力降低公务接待次数及成本,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5辆;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3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81批次,36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0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电费、伙食费等日常性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3万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物价上涨,且疫情防控购买防疫物资等开支增多。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93.55%,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万元,增加12.04%,主要原因是警衔晋升培训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8.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5%,主要用于采购第三方服务、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3151.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个项目的年度总体目标,资金使用效益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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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专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警务保障室牟袁桦、吴鹏 0235765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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