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联系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2.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给予处分的建议。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
4.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5.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6.承担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的相关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领域信访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县委政法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的分工。县委政法委统筹部署推进重大涉稳问题专项行动;负责重大维稳事项的交办督办;承接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局工作,统筹部署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平安建设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信访办承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重点人员管理服务、预防信访问题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2个独立编制机构:巫山县信访办公室,机关,下设4个科室(综合科、办信科、督办科、复查复核科),核定编制数12个,实际在岗人数11人;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隶属于巫山县信访办公室,事业,核定编制数12个,实际在岗人数11人。1个独立核算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63.81万元,支出总计663.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44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0年度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三是2021年度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6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44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0年度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三是2021年度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82万元,占97.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98万元,占2.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5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44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0年度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三是2021年度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1.76万元,占76.7%;项目支出152.05万元,占23.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信访矛盾问题,为其他应收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5.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8.35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0年度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三是2021年度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35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0年度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三是2021年度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76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县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装修视频会议室及设备设施;二是县信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全国两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信访维稳。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3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0年度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三是2021年度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76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县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装修视频会议室及设备设施;二是县信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全国两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信访维稳。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信访矛盾问题,为其他应收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96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0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县信访稳定联合调度中心装修视频会议室及设备设施;二是县信访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全国两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信访维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85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2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9.8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5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积金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4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退休干部去世,发放一次性抚恤金;二是2021年1名职工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4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56.4%;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59万元,下降26.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同步下降。二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1年度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维稳处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32.8%;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33万元,下降28.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2021年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信访等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8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20.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23批次100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0批次0人次。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二是市信访办督查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退休老干部2021年度老年大学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4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3.47万元,降低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52.0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明确、全面,具有科学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化解,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对象满意。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信访维稳处置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 |
023-5768250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22 |
122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协调处理好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信访事项以及应急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2.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到市进京越级访和非访控制在0批次以内。3.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抓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4.按照上级要求,“治重化积”案件化解率达80%。5.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1.协调处理好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信访事项以及应急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县社会稳定。2.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实现到市进京越级访和非访0批次。3.扎实推进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县领导接访下访311次,接待群众340件466人次,办结315件。4.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并化解各类突出隐患问题279余件次。5.按照上级要求,“治重化积”案件化解率达80.8%。6.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8%。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治重化积”案件化解率 |
% |
80 |
80.8 |
100% |
15 |
15 | ||
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化解量 |
件次 |
180 |
279 |
100% |
15 |
15 | ||
社会稳定效益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98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 |
联系人及电话 |
023-5768250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9.9 |
19.9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化解“治重化积”案件或特殊疑难信访个案之和至少8件次,到市进京非访批次控制1件次以内,做到信访人息诉罢访。 |
化解“治重化积”案件和特殊疑难信访个案之和9件次,到市进京非访0批次,化解的案件信访人签订息访承诺书9件次,社会稳定效益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化解量 |
件次 |
≥8 |
9 |
100% |
15 |
15 | ||
到市进京非访量 |
批次 |
≤0 |
0 |
100% |
15 |
15 | ||
社会稳定效益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8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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