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交通局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发展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负责推进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铁路、民航涉地运输方面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交委系统和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提出全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铁路、民航涉地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国、省、县、乡道养护管理监督工作,指导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监督工作;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及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等。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交通局(本级)机关行政编制19名,在编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9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运输管理科(铁路民航科)、行政审批科。共7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9,895.98万元,支出总计29,895.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37.79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致财政预算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9,06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115.93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致财政预算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60.54万元,占98.3%;其他收入502.64万元,占1.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2.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9,86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26.51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 建设、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致财政预算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20.00万元,占1.4%;项目支出29,447.44万元,占98.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前期工作专项本年支出大于本年收入,导致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60.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933.98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等专项资金减少,致财政预算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6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42.98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等专项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减少,致财政预算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75.71万元,增长579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路建设、航空航线补贴及巫山机场建设基金利息等专项财政预算导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6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00.98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等专项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减少,致财政预算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75.71万元,增长579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路建设、航空航线补贴及巫山机场建设基金利息等专项财政预算导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8.41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8.4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对口支援机场公路生态修复工程、加航空航线补贴及巫山机场建设基金利息等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08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4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医保缴费以及医保垫底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7.7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中有退休又有去世人员在发放退休医保垫底时执行不同标准所致。
(4)农林水支出12,000.00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0.00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巫溪至大昌高速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12,525.48万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50.52万元,增长324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车购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前期工作专项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16.8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年初有人员调动到其他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41万元、津贴57.75万元、奖金63.12万元、社会保障缴纳57.81万元、住房公积金19.07万元等。公用经费4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48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5.29万元、差旅费6.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4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员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1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公车使用频次增加,油料费、运行维护费及修理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0.00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疫情防控、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等工作所需的燃料费3.76万元、维修费2.41万元、保险及年检1.21万元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公务运行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7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需要油料费及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3.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县纪委有关接待费用规定,控制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4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上级来巫督查交通安全、对接郑万高铁、疫情防控等工作接待增加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907.7%,主要原因是郑万高铁前期介入对接会、疫情防控会议等费用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0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需要,尽量减少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8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5.29万元、差旅费6.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4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1年航线补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等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9447.44万元,自评平均得分97.858;财政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重点绩效评价4项,涉及资金20370万元,评价平均得分86.5075。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附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评价结果
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9447.44万元,自评平均得分97.86。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桂花大桥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现将评价结果公开,评见附表: | |
桂花大桥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 |
基本情况 |
桂花大桥规划桥位位于巫山大宁河特大桥上游 1.7km处。工程的建设为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推进沿江、跨江发展,沟通大宁河两岸的联系及调整完善城市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桥主线长1540米,其中桂花大桥主跨550米,双塔悬索桥型;引线及接线工程长990米,设计时速40km/h,路幅宽度20米,双向四车道。跨江主桥桥面宽20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主梁采取钢箱梁,桥下净空满足三级航道标准,抗震设防为7度,建设业主为巫山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单位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依据职能型组织结构,采取建设法人负责制,组织各参建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对项目的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 |
评价情况 |
评价结果主要是从桂花大桥建设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得出。桂花大桥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未换算百分制得分51.10,换算为百分制得分为83.77分,综合绩效评价结论等级:良。 |
主要绩效 |
1、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打通白泉至七星对外安全出口通道,连接城市东西两岸交通,符合国家重点推进内河航运建设、重庆构建内陆开放高地、巫山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2、资金到位及时。三峡后续专项拨款到位及时,拨款5笔共75,380,000.00元,均于计划时间前完成拨款;3、制度执行有效,该项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巫山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有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施工中安全措施到位,没有发生安全事故;4、资金管理合规,项目具有相应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全面;对资金的支出、管理、监督都有明确规定。 |
主要问题 |
1、资金缺口大导致项目延期。因工程资金到位率只有51.42%,项目产生变更导致项目延期,至绩效评价开展仍未竣工;2、前期勘查不充分。可行性调查与勘查设计对巫山地质研究不充分,选址地段地质复杂但勘查地质时检查范围不足,产生了3000万左右的项目变更;3、绩效管理不明确。没有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未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设定细化、量化程度不足,对绩效自评关注度不够 |
有关建议 |
1、补齐资金缺口,推进项目进度;2、做好项目前期勘查管理工作;3、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
评价机构 |
重庆九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4510。
附件1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车购税投资普通公路灾害恢复重建项目 |
自评总分 |
98.50 | |||||
实施部门(单位) |
重庆市巫山交通建设(集团)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龚清盛 1592312131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300 |
30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国道G347当阳段及双龙镇乡村道路灾毁恢复 |
完成国道G347当阳段及双龙镇乡村道路灾毁路段的恢复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资金到位率 |
% |
300 |
300 |
100% |
15 |
1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监控机制健全 |
监控机制健全 |
100% |
15 |
15 | |||
实际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达标率 |
% |
合格 |
合格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90 |
90% |
15 |
13.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附件2 | ||||||||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普通干线第三批(S102省道抱龙镇至渣树坪改建工程) |
自评总分 |
97.75 | |||||
实施部门(单位) |
重庆市巫山交通建设(集团)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龚清盛 1592312131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800 |
80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S102省道抱龙镇至渣树坪改建工程 |
完成S102省道抱龙镇至渣树坪改建工程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资金到位率 |
% |
800 |
800 |
100% |
15 |
1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监控机制健全 |
监控机制健全 |
100% |
15 |
15 | |||
实际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达标率 |
% |
合格 |
合格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85 |
85% |
15 |
12.7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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