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对县城新区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开发建设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新区内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负责新区内征用土地的开发、建设、管理。
3.负责审核新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协调、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证件。
4.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和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在新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6.承担县城新区辖区内的安全监督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列4个内设机构和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
1.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保密、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老干群团等工作;负责物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文档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保护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处理会计、统计、内部审计等相关事务;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按规定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按规定审核各项费用支出并监督资金使用。
2.规划管理科。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新区规划工作,参与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有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负责组织规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组织建设项目选址,审核规划设计方案等工作;负责新区开发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指导新区城市开发融资。
3.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拟订新区建设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对新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区房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负责新区建筑市场的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区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新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新区建设工程监督。
4.社会管理科。参与新区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征地拆迁的相关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制定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方案;及时掌握补偿资金发放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参与处理特殊问题;参与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理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接访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为县城新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县城新区开发建设提供综合服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804.87万元,支出总计8,804.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0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80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0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4.8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804.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80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其中:基本支出379.12万元,占4.3%;项目支出8,425.75万元,占95.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04.8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0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1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四季度考核奖及2022年基础绩效奖。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8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1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四季度考核奖及2022年基础绩效奖。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38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四季度考核奖及2022年基础绩效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88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追加健康休养费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5.6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标。
(4)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它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本年支出8,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打紧开支严格控制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9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打紧开支严格控制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为新增报送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42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巫山县县城新区管委会本级公开1个整体绩效自评表和土地成本返还款和江东新城建设招商引资2个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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