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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65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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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12.指导村镇建设。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

15.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6.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8.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9.承担人民防空的职责。

20.负责依法对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21.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职责分工。

24.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承担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住房城乡建委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住房管理科、建筑管理科(消防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村镇建设科、人民防空科。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巫山县城乡建设档案室、巫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巫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基本建设建筑行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中心、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173.25万元,支出总计15,173.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8.75万元,增长186.6%,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8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8.97万元,增长271.4%,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5.6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4.11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994.8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958.75万元,增长197.7%,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32.16万元,占11.6%;项目支出13,262.70万元,占8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00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动用上年廉租房专项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60.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90.96万元,增长197.1%。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8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27.06万元,增长270.2%。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0.85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增加老旧小区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8.51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增加,公廉租房后期维护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65.42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动用上年廉租房专项资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住建委本级追加基层非公党建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0.80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新调入人员4名,因此2022年度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2.8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新调入人员4名,因此2022年度预算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308.30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70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

(5)城乡社区支出1,870.3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62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标、配套事业单位绩效及征收专项经费追加。

(6)住房保障支出11,826.14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8.24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退休人员2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8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1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新调入人员4名,因此2022年度决算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7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62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一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增加2020年秋季房交会契税奖励;二是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本年增加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场镇建设项目。本年支出57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62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一是二级单位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增加2020年秋季房交会契税奖励;二是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本年增加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场镇建设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执行县上减压精神,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0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本年新购置特种专业吸污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6.90万元,主要用于二级单位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清洗城市下水道的沉积物和管网的疏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0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年初计划购置一台普通工作用车,后因工作需要,实际购置一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本年新购置特种专业吸污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过路费、燃料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执行县上减压精神,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3万元,下降11.9%,执行县上减压精神,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执法支队专项检查和人防工作专项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走进食堂;二级单位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年初有预算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走进食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 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55元,车均购置费26.90万元,车均维护费3.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住建委本级本年度新增人防训练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3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本年度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7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调入人员4名,因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2022年9月公招3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450.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巫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工程(临江小区、龙井乡大院、望霞路片区、红石梁片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32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262.70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4个项目均已完成,并严格按照预算绩效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毛春露     023-576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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