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重庆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局机关核定编制9名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医保事务中心核定编制17名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管理科、参保服务科、待遇保障科、稽核监督科、基金财务科。直属事业单位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核定编制4名。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92.35万元,支出总计792.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万元,降低1.17%。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9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万元,降低1.17%,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3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总支出79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万元,降低1.17%。与上年度基本持平。2022年基本支出521.01万元,占比65.76%;项目支出271.33万元,占比34.2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2.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7万元,下降1.17%。与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万元,降低1.17%。与上年基本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6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下达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市级补助资金25.9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75.0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因工资调标等原因,年初预算469.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21.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1万元;三是县财政下达我局项目经费37万元,实际支出34.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五是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年初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13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1万元;六是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年初预算53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万元,降低1.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保障“三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6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下达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市级补助资金25.9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75.0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因工资调标等原因,年初预算469.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21.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1万元;三是县财政下达我局项目经费37万元,实际支出34.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五是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年初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13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1万元;六是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年初预算53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63万元,占6.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人一次性退休补助资金3.92万元,追减社保缴费资金1.3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15.78万元,占9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下达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市级补助资金25.9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75.0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中因工资调标等原因,年初预算419.2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68.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2万元;三是县财政下达我局项目经费37万元,实际支出34.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五是离休伤残人员医疗费年初预算200万元,实际支出13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1万元;六是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经费年初预算53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3.93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41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支付2021年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奖11.14万元,二是支出工资调标部分和借调人员基础绩效66.27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5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万元,降低5.69%,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降低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6万元,减少77.8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公务车购置费支出12.53万元,2022年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稽核检查人员到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稽核、对被稽核对象开展调查使用车辆支出,干部职工到金坪乡、双龙镇开展结对帮扶使用车辆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费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66.7%,较上年实际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接待其他区县来巫开展基金监管交叉检查和调研指导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64元,车均维护费1.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主要是召开乡镇医保经办人员培训会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加1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党校培训费1800元,2021年度支付职工行政执法培训8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伙食团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少3.51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降低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452.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均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3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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