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17.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18.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市场监管局设立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财务科、综合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和知识产权管理科;设立派出机构27个:26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1个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巫山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60.02万元,支出总计2,860.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0.0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6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其中:基本支出2,636.89万元,占92.2%;项目支出223.13万元,占7.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60.0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6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6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市局拨付2022年项目资金;二是下属单位(执法支队)人员增加;三是补缴特殊人员职业年金;四是抚恤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6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市局拨付2022年项目资金;二是下属单位(执法支队)人员增加;三是补缴特殊人员职业年金;四是抚恤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2.54万元,占7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00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一是市局拨付2022年项目资金;二是下属单位(执法支队)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5.17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27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一是补缴特殊人员职业年金;二是“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6.5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退休人员较多。
(4)住房保障支出105.7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2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退休人员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3.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7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30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过紧日子”的理念,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3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法执勤、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70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过紧日子”的理念,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公务接待费1.3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1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过紧日子”的理念,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3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6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汇总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303.8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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