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成立,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设3个内设机构,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下属3个事业部门:巫山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设主任1名;巫山县烈士陵园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设站长1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2名用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巫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和巫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261.60万元,支出总计5,261.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1.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25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2.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2.1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261.6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261.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357.12万元,占6.8%;项目支出4,904.48万元,占93.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52.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52.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2.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2.58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2.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2.58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追加预算,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61.24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5.22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项目追加预算,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74.94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发生调动,调整追加预算,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5.9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发生调动,调整追加预算,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蹲点调研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只接待一批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5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44万元,电费0.66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差旅费1.77万元、维修费1.82万元,租赁费2.05万元,培训费1.18万元,工会经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9.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5252.1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映霞 023-5763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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