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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67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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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我县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以及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其他公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公安局设47个内下机构。其中:内设机构25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20个。

巫山县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435人,离退休人员120人,长期临时聘用人员529人。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公安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122.88万元,支出总计19,122.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8.67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消独立预算,合并至巫山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今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工资结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8,79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3.40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消独立预算,合并至巫山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今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工资结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99.02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3.8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122.8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728.67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消独立预算,合并至巫山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今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工资结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613.98万元,占66%;项目支出6,508.90万元,占3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22.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44.3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消独立预算,合并至巫山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今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工资结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8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4.14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消独立预算,合并至巫山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今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工资结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1.90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二是一般债券资金及雪亮工程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3.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5.06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消独立预算,合并至巫山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今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二是工资结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5.76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二是一般债券资金及雪亮工程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16,802.43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7.40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二是一般债券资金及雪亮工程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9.22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41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补缴、治安员补贴发放以及一次性退休补贴及一次性抚恤金的支出导致较预算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377.90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14.9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红叶节安保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439.85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退还退休人员1999-2004期间住房公积金和补发任茂泉个人公积金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1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97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纳入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公用经费1,73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9.61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纳入项目经费统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单位日常行政运行开支,如水电气、伙食费、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74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移民维稳联动中心所申报的政府性基金仅余18.5万元,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本年支出1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74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移民维稳联动中心所申报的政府性基金仅余18.5万元,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9.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19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未于2022年度进行支出,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公车日常运行维护上力争节俭导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94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车款未完全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7.90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车款未完全支付。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2.2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日常油料费、维修费、洗车停车费、高速停车费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77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我局在公车使用上严控严管,全力降低公车使用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1.95万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纳入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

公务接待费5.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大型安保、警种协助办案业务以及迎检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9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我局现接待用餐地点在县局食堂,尽可能减少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3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交巡警大队纳入县公安局统一预算导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9辆;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6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31元,车均购置费1.21万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较上年偏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人数较上年培训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3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水电气费、伙食费、办公费、差旅费、零星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9.61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将警务辅助人员劳务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主要用于采购警务通租用服务、监控视频安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和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2项,涉及资金7646.0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2571.9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巫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局2021年辅警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经综合评价,2021年辅警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84分,评定等级为“良”。

巫山县公安局合理合规使用2021年辅警经费,在降低犯罪率,提升破案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效果良好,但绩效管理、合同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需加强。(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牟袁桦   023-5765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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