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要宗旨是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主要职责任务是:
1.承担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体系的事务性工作,落实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
2.承担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工作。
3.承担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接续、转移工作。
5.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发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具体工作;负责稽核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
6.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告。
7.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咨询并开展宣传、培训、调研等工作。
8.承担对乡镇(街道)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全民参保登记等工作的业务指导。
9.承担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0.承担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26人。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单位参保征缴科(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科)、个人参保征缴科、城乡居民职工养老待遇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财务科、稽核监管和综合业务科。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划转部分职能职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3月,按照巫山财社〔2019〕39号文件要求,调剂基本及项目预算指标,年初总预算为9546150.51元,调剂后:县医保局为5558787.17元、县社保局为3987363.34元。统发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缴费额度全年预算指标为4718054.01元,截至5月底余额2658188.35元,6月初进行调剂,其中:县医保局调剂为1273531.75元、县社保局调剂为1384656.6元。改革后的县医保局、县社保局暂共用办公楼,2019年公用支出由县社保局先行支付50余万元,年末进行清算,县医保划转20万元。2019年没有开展固定资产划转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218.70万元,支出总计1218.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6万元、下降29.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因为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5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72万元,下降28.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因为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16万元,占93.66%;其他收入73.21万元,占6.34%。年初结转和结余64.3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52万元,下降31.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其中:基本支出721.06万元,占63.39%;项目支出416.38万元,占36.6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2万元,增长26.30%,主要原因是市局拨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社区(高唐街道翠屏社区)创建经费,因当年没有验收拨付,导致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1.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9.75万元,下降31.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75万元,下降31.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26万元,减少25.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应预算划转给县医保局,导致年初预算减少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9.75万元,下降31.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26万元,减少25.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独立划分,相应预算也一同划出,导致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万元,占5.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用于退休干部、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年初没有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27万元,占8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27万元,减少30.9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独立划分,相应预算也一同划出,导致年初预算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3.12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减少2.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独立划分,相应预算也一同划出,导致年初预算减少了,同时,单位退休人员全都划分到社保局,故卫生健康支出的预算减少比要小于其他项减少比。
(4)住房保障支出37.33万元,占3.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万元,减少7.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独立划分,相应预算也一同划出,导致年初预算减少了。另我单位在2019年调入两名工作人员、2019年调整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故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比相对不太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81万元,减少11.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独立划分,相应预算也一同划出,导致支出减少了。另我单位在2019年调入两名工作人员、2019年调整了职工基本工资、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故相应支出也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8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8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但也有由于2019年医保社保合署办公,减少比相应较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等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5万元,下降91.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0元,下降72.1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五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出差、培训,县内到乡镇检查指导(社保扶贫、死亡冒领追缴等)工作、扶贫走访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万元,减少72.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1万元,减少64.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现有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维护费1.89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伙食团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8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相关业务和人员独立划出,另一方面是倡导厉行节约的总基调,压缩了开支,但由于医保划出后与社保合署办公,公用支出在社保开支,导致降幅不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万元,减少68.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划分部分业务,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万元,减少64.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医保划分部分业务和人员,培训业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应急保障用车。单价21.6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社保历年档案的整理归档的劳务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42.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到位及时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等都达到了预期。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代发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差额部分通过转移支付),执行数为142.93万元,完成预算的219.89%。主要产出和效果:每月按时代发军转干36人、退休干部18人生活和医疗补贴、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63人生活补贴,撤停企业伤残退休人员14人定额医药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津贴2人。
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代发生活补助 |
自评总分 |
98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社会保险局 |
联系人 |
彭再春5768655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65 |
142.93 |
219% |
9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全县部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困难补贴 |
按时全额发放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到位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实际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社会效益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98% |
10 |
8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年初设定目标,本级财政预算65万元,余下支出通过转移支付。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单位财务负责人: 陈建生 联系电话:023-57683909
单位财务经办人: 彭再春 联系电话:023-5768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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