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受县政府委托,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全县工业园区进行统一管理,负责楚阳工业园区、北碚巫山工业园区和职教工业园区(包括今后新开发工业园区)的开发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和指示,依法制定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和实施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布局。
3.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园区建设投融资管理。
5.负责工业园区项目储备、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服务企业,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审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土地征用、开发、出让等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良性运作,做好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产业发展科、综合监管科。
(三)单位构成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为行政单位,巫山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为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单位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减少行政编制1名,内设科室一个,相应减少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干部1名。二是机构调整情况。 机构改革后,将综合科更名为办公室、将安全监管科更名为综合监管科,撤销项目管理科,将原职能职责划转到产业发展科。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决算财政财务无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735.52万元,支出总计11,735.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8.62万元、增长1,010.3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年末结转和结余为零。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35.3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680.95万元,增长1,013.0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5.0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2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73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8.82万元,增长1,010.58%,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本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258.90万元,占2.21%;项目支出11,476.62万元,占97.7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动用上年组织部拨付的非公党建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3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2.08万元,增长1,014.47%。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本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10.37万元,增长3,514.3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3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1.55万元,增长1,013.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10.37万元,增长3,514.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8150元,分别是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以及政策性增资等原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87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55万元,增长75.02%,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资金250万元,用于园区厂房维修及贷款利息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33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财政预算追加以及增加2名志愿者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35.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财政预算追加以及增加2名志愿者所致。
(4)城乡社区支出8,150.00万元,占6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楚阳城中村改造资金2650万元,园区建设资金2500万元,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011.65万元,占2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0万元,增长25,751.07%,主要原因是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5万元,增长19.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资以及物价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公用经费3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万元,增长37.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5万元,下降91.2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4万元,下降91.23%,主要原因是: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园区拟入驻招商企业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5万元,下降91.2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4万元,下降91.2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万元,增长37.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物价上涨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园区管理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0万元。对1个项目(园区管理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主要用于园区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企业5家,同时严格资金管理和用途。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园区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招商签约企业6家,拟签约企业1家,二是经济效益,实现产值42886万元,同比增加9.6%,三是社会效益,解决就业人数近3000余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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