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受县政府委托,巫山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县城新区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开发区的控制性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开发建设的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新区内土地的征用,根据授权,负责新区内征用土地的开发、建设、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及转让工作。
(三)按照权限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协调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市政等部门依法核发相关证件。
(四)负责新区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和协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六)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在新区内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区管委会内设规建科、城市开发科、征地拆迁科,财务科及办公室。管委会下设综合服务中心。现有正工职工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实有行政人员9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人员5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650.24万元,支出总计19,650.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63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员经费及公增加2.58万,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0.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基本医疗费等2.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增加2080.93万元,农林水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减少4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棚户区改造增加3190.17万元,其他支出减少507.03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
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644.1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51.36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4.14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1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65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63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员经费及公增加2.58万,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0.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基本医疗费等2.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增加2080.93万元,农林水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减少4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棚户区改造增加3190.17万元,其他支出减少507.03.其中:基本支出262.24万元,占1.33%;项目支出19,388.00万元,占98.6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结转和结余同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64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39万元,增长5.69%。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员经费及公增加2.58万,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0.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基本医疗费等2.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增加2080.93万元,农林水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减少4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棚户区改造增加3190.17万元,其他支出减少507.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54.63万元,增长6,68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城乡社区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5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30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增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54.63万元,增长6,547.3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同工上年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95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6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16,000.00万元,占8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追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349.99万元,占17.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8.00万元,增长27,839.87%,主要原因是其它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3338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3万元,增长15.9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23.50%,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3.07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社区支出16000万元,上年城乡社区支出中征地拆迁补偿6416万元及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7503.07万元支出和三峡后续支出4224万元.本年支出16,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3.07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社区支出16000万元,上年城乡社区支出中征地拆迁补偿6416万元及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7503.07万元支出和三峡后续支出422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42.7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7.6万元,决算支出数为4.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万元,下降35.7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同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同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同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4.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江东新城建设接待搬迁户及招商引资单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42.7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万元,下降35.7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3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1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23.50%,主要原因是水电费总减少,邮电费加强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615.1万元。对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61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一路经二路及龙江大道与龙水路早阳隧道两个交叉口人行地通道,省道S103巫山黄梨坪便道段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巫山县江东茅坪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等七个重点项目工程.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江东新城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巫山县江东新城经一路、经二路及龙江大道与龙水路、早阳隧道两个交叉口人行地通道工程 、省道S103巫山黄梨坪便道段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巫山县江东茅坪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巫山县江东组团丰盈北路工程、巫山县早阳新城精彩路、温莹路、婆娑街道路工程及边坡治理工程一标段、三峡库区重庆市巫山县城龙门街道老林场安置点边坡防护工程、巫山县早阳新城精彩路、温莹路、婆娑街道路工程及边坡治理工程二标段工程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15.1万元,执行数为1495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巫山县江东新城经一路、经二路及龙江大道与龙水路、早阳隧道两个交叉口人行地通道工程 、省道S103巫山黄梨坪便道段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巫山县江东茅坪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巫山县江东组团丰盈北路工程、巫山县早阳新城精彩路、温莹路、婆娑街道路工程及边坡治理工程一标段、三峡库区重庆市巫山县城龙门街道老林场安置点边坡防护工程、巫山县早阳新城精彩路、温莹路、婆娑街道路工程及边坡治理工程二标段完成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中昴地产交叉口进展缓慢影响施工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找准原因,按期完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693029
单位财务负责人:谭发毅 联系电话:57693029
单位财务经办人:周俊奎 联系电话:57693029
单位负责人: 龚成立 联系电话:5769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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