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承担县内除应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案件外的其他所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艺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体育运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2.承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指定管辖的跨区县(自治县、市)案件;参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
3.配合执法部门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5.接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承办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文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巫山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是文化委直属副局级单位,编制9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内设办公室、文化市场执法中队、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执法中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与原县旅游执法局整合,重新组建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正科级预算单位对待,由原县文化委管理调整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二、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51万元,支出总计174.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6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财政局清理并上缴存量资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6.3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55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两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4万元,占93.07%;其他收入10.14万元,占6.9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8.1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两名。其中:基本支出144.79万元,占82.97%;项目支出29.72万元,占17.0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财政局清理并上缴财政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1万元,增长7.25%。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1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1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财政局清理并上缴财政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29万元,占76.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9.94%,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2万元,占14.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7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
(19)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占4.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58万元、津贴补贴27.25万元、奖金15.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25万元。公用经费1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4万元,增长85.25%,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新增人员两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3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3.48万元、培训费1.6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3万元,下降75.00%,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打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大修发生支出数据增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检查、扶贫下乡及车辆大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49.85%,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打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1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大修发生支出数据增长。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4万元,增长85.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人员2人及车辆大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化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9332
单位财务负责人:周鹏 联系电话:023-5768332
单位财务经办人:谭宇 联系电话:023-576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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