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2-009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中国共产党巫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有 效 性 ]

中国共产党巫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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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巫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巫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巫山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内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责。主要职责是:

1.县纪委为行使党内纪律检查职能的机关,主要承担以下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县监委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机关,主要承担以下职能: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委机关内设18个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法规研究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监督检查室、第九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出)机构17个,具体为:派出第一监察室、派出第二监察室、派出第三监察室、派出第四监察室、派出第五监察室、派出第六监察室,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委纪检监察组、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巫山县留置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核定行政编制121人,工勤编制1名,参公事业编制28人,事业编制6人。我单位现实有人数为134人,其中行政公务员128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另有退休人员8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包含纪委监委机关部室、派驻(出)机构、留置服务中心以及县委巡察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346.88万元,支出总计3,346.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43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朝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34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87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朝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5.65万元,占96.5%;其他收入118.58万元,占3.5%。此外,非财政拨款结余为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34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03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朝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42.35万元,占91%;项目支出299.28万元,占9%。此外,结余分配为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职工借款用于考务费支出当年未报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27.0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9.36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朝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80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朝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调出差额。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97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朝云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7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调出差额。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181.3%,主要原因是职工借款用于考务费支出未报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8.63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调出差额。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8.73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补差。

(3)卫生健康支出108.0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调出差额。

(4)住房保障支出127.68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入调出差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9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8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49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8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8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食堂开支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车辆的购置税于2020年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车辆的购置税于2020年列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等上级部门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来访人员及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压减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9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征订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等培训业务用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伙食团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8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留置服务中心配套设备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49.27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349.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合理运用“四种形态”,有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1

转移支付(项目)

名称

巡察

自评总分
(分)

99.9


实施部门(单位)

中共巫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易纯华 5751238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90

89.3

99%

9.9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统筹安排巡察任务,全年安排2轮常规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
2.完成22个单位党组织和33个村级党组织巡察,确保巡察全覆盖达100%;
3.组织巡察干部培训100人次;
4.开展37次巡察整改监督检查;
5.全年常规巡察发现问题不少于300条;
6.移交问题线索不少于10件。

完成年度巡察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分)


开展常规巡察

2


2轮


20

20


开展巡察“回头看”

1


1轮


10

10


巡察部门党组织

22


22个


15

15


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

33


33人


10

10


组织巡察干部培训

人次

100


115人次


15

15


发现问题

300


385条


15

15


移交问题线索

10


14件


15

15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2

转移支付(项目)

名称

办案

自评总分
(分)

99.9

实施部门(单位)

中共巫山县纪委

联系人及电话

石超玲  5768235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
(分)

210

209.98

99.99%

9.99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建设,及时更新完善信访举报专项台账,积极推进信访举报平台建设;
2.运用留置手段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3件;
3.完善对我县1个留置场所、16个严肃谈话室和16个普通谈话室等办案场所的硬件保障,加强对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的平台建设。

完成年度办案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受理处置检控类信访举报

300


323件


20

20

处置问题线索

320


356件


20

20

立案查处

75


87件


20

20

运用留置措施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3


5个


20

20

处分人数

80


92人次


20

2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已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768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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