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2-0093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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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市、县有关企业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和完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承担国有企业财务指导、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等具体事务。

3.参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制度。

4.组织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5.承担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产权评估等具体工作。

6.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工作,提出加快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措施建议,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7.参与指导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规定。

8.按照中央、市、县有关要求,承担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和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9.承担巫山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的事务性工作,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

10.配合驻巫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1.负责在巫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并推动落实。

12.完善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3.承担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14.参与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15.参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16.承担县委国资工委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巫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巫山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牌子。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9.66万元,支出总计259.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3.47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下达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作为转贷应急周转金,本年度无该笔资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0.90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下达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作为转贷应急周转金,本年度无该笔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49万元,占97.7%;其他收入5.94万元,占2.3%。此外,非财政拨款结余为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5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2.24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下达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作为转贷应急周转金,本年度无该笔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1.49万元,占69.9%;项目支出78.17万元,占30.1%。此外,结余分配为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全部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补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1.02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下达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作为转贷应急周转金,本年度无该笔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8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8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8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8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78万元,占8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78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6.79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企业、市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对接软件科技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540.0%,主要原因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会议次数增多,导致会议费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印刷费、劳务费、维修(护)费、邮电费、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7%。主要用于采购制作扶贫小额信贷、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印刷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国企改革培训资料费用、金融政策宣传等印刷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金融服务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巫山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孙永群1872354017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30

3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推动金融业稳健发展;二是常态化开展打非宣传;三是守住底线,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是实现金融业稳健发展;二是全面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理财意识;三是守住底线,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打非宣传活动

116


116

100%

15

15

打非宣传资料

30000


30000

100%

15

15

非法集资

7


7

100%

15

15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

乡(镇)

24


24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国企管理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国资管理中心(巫山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孙永群1872354017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

执行率得(分)

30

3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国企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合理划分国有企业类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二是强化国资国企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机制,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监管,防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三是推进国企党的建设。

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国企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合理划分国有企业类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二是强化国资国企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机制,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监管,防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三是推进国企党的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
(分)

指标得分(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


实行国企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合理划分国有企业类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完成16个部门28家县属国企集中统一监管,关闭注销空壳僵尸企业30家,完成公司制改革19家,23家县属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341人

100%

15

15

实际完成率


实行国企集中统一监管,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合理划分国有企业类别,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完成16个部门28家县属国企集中统一监管,关闭注销空壳僵尸企业30家,完成公司制改革19家,23家县属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341人

100%

15

15

完成及时率


2021年底完成


2021年底完成

100%

15

15

经济效益


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监管


按程序批复6家国企融资16笔授信额度10.62亿元,当年提款14.78亿元;对25家52辆国企公务用车实行信息化、标识化管理;按程序处置县属国有企业房屋资产23套价值922万元

100%

15

15

社会效益


国企改革有新突破、国企管理有新作为


国企改革有新突破、国企管理有新作为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9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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