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系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的二级单位。内设两个科室,分别是立案庭、审理庭。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6名,临时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64万元,支出总计135.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和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3万元,占99.0%;其他收入1.29万元,占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4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和年初业务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9.25万元,占80.5%;项目支出26.39万元,占19.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本级横向结余(公益性岗位拨款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9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0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年初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4.97万元,占9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6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4.41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4.5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追加相关财政预算资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减少支出,而且因疫情影响,减少了培训活动、出差频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广告费、帮扶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未开展会议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了培训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广告费、帮扶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6.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该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执行率达到100%,资金使用规范,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8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整体平安稳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仲裁办案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发艳1735320138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26.391 |
26.391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0件,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宣传;多方式加强调解,提供现场、电话咨询途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资金到位率 |
万元 |
28.5 |
26.391 |
26.391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资金 |
100% |
100% |
15 |
15 | |||
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
件 |
140 |
148 |
106% |
15 |
15 | ||
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
好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财务负责人:董健成 联系电话:18996659989)
(单位财务经办人:曾革 联系电话:177251777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