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2-0094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分享:
打印:
字号:

重庆市巫山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的组织和相关培训 ,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文化馆地址巫山县广东东路333号,现事业编制18人,事业在编17人,退休人员8人。本部门设置有办公室、创作辅导部、非遗保护部、数字文化部、群文活动部、财务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05.37万元,支出总计505.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7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增加戏曲进乡村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职业年金清算及健康休养费增加,文化下乡和戏曲进乡村的次数增多。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9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7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30万元,占98.3%;其他收入8.30万元,占1.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9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7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戏曲下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职业年金清算以及健康休养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0.39万元,占72.3%;项目支出138.21万元,占27.7%。此外,结余分配为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3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22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戏曲进乡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职业年金清算及健康休养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22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戏曲进乡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52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体系资金属于中央及市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22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戏曲进乡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52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体系资金属于中央及市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3.48万元,占8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6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体系资金属于中央及市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85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单位临聘人员的资及社保费用增加及职业年金清算。

(3)卫生健康支出15.04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1年10月单位退休一人。

(4)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1年10月单位退休一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和邮电费(Wi-Fi全覆盖)公用经费用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本年文化下乡活动、戏曲进乡村活动增加,用车量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主要用于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公车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戏曲进乡村次数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文旅委副巡视员赴巫山调研工作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了市文化旅游委副巡视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群艺馆到我馆进行调研,组织乡镇文化站参会人员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单位开展的培训基本取消及到市群艺馆的培训也未参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送戏曲下乡村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1.2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文化馆

联系人

及电话

曹华  1778365893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58.83

58.83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组织开展舞蹈培训50次 。2.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13余场。3.开展美术培72训次。4.开展书法培训讲座。5.开展声乐培训

1.组织开展舞蹈培训88次 。2.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13余场。3.开展美术培训72次。4.开展书法培训讲座72次,5.开展声乐培训108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

(分)

舞蹈培训

88


88

100%

15

15

非遗活动

13


13

100%

15

15

美术培训

72


72

100%

15

15

书法培训

72


72

100%

15

15

声乐培训

108


108

100%

15

1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专项资金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文化馆(巫山县艺术团)

联系人

及电话

曹华 1778365893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22.39

22.39

100%

100


总体目标

全年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戏曲公益演出每个乡镇(街道)2场,共计52场

戏曲公益演出每个乡镇(街道)2场,共计52场。场均观看人数3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现场观看人数

25


30

100%

15

15


演出场次

52


52

100%

15

15


节目个数

8


9

100%

15

15


成本控制

22.39


22.39

100%

15

15


演出时长

小时

1


1.2

100%

15

15


现场观众满意度

%

90%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8999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