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库区生态安全。
1. 贯彻执行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承担林场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护。
3. 承担林场内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等工作。
4. 承担林场内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5.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新技术,加快中幼龄林抚育步伐,发展珍贵用材树种,培育大径级林木,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6.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7.承担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隶属于重庆市巫山县林业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法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科研宣教科和桃花山管护站、新花管护站、红椿管护站、猫子山管护站、十里坪管护站和建平管护站。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94.89万元,支出总计1094.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9万元 ,下降7.7%,主要原因是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扶贫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扶贫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8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扶贫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852.56万元,占77.9%;项目支出242.33万元,占22.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4.8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1.4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扶贫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扶贫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15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追加预算,项目资金增加242.33万元(其中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增加35.08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增加43.26万元,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增加13.99万元,国有林场扶贫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增加150.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扶贫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15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项目资金增加242.33万元(其中天保国有林管护工程增加35.08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增加43.26万元,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增加13.99万元,国有林场扶贫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增加15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12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月份新进1人、8月份退休1人。
(2)卫生健康支出36.06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月份新进1人、8月份退休1人。
(3)节能环保支出78.33万元,占7.0%,较年初预算数78.3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资金预算-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78.33万元。
(4)农林水支出801.06万元,占7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6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新进1人、退休1人追加基本支出预算,追加专项资金预算-国有林场扶贫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0.00万元,天保管护35.0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7.3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月份新进1人、8月份退休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新进1人工资较低,退休1人减少工资、绩效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超额绩效、配套绩效及社保缴费。公用经费11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7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差旅费、工会经费、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水电气费、网络费及职工食堂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范、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5万元,增长191.7%,主要原因是护林防火、天保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油料及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范、必须达到公车派车人数及标准才安排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9万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是护林防火、天保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任务增加。
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等检查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及就餐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及就餐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及扶贫专题等会议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万元,增长149.2%,主要原因是晋级转岗、森林病虫检疫员等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统一由林业局实施,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两项,涉及资金193.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对新花管护站、十里坪管护站、猫子山管护站、建平管护站、红椿管护站站房及红椿防火检查站修缮及新建十里坪防火检查站、新建红椿、铜鼓水池;整修建平、新花水池,完成天保管护临时工工资及保险的支付,总体完成得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附后)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国有林场扶贫及乡村振兴衔接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重庆贤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载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鑫满旺建设有限公司四川中宏祺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静15870588118 王同军1573050688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50 |
15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新花管护站站房修缮及新建十里坪防火检查站; 2.十里坪管护站站房修缮;3.猫子山管护站、建平管护站整修、建平水池整修、红椿管护站整修; 4.新花水池整修、红椿防火检查站整修、红椿水池新修、铜鼓水池新建 |
1.新花管护站站房修缮及新建十里坪防火检查站; 2.十里坪管护站站房修缮;3.猫子山管护站、建平管护站整修、建平水池整修、红椿管护站整修; 4.新花水池整修、红椿防火检查站整修、红椿水池新修、铜鼓水池新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是否有效 |
是 |
100% |
15 |
15 | |||
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管护站站房使用年限增长5年 |
管护站站房使用年限增长6-8年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重庆市巫山县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联系人及电话 |
梁昌济1398354969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43.26 |
43.26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天保管护临时工工资及保险 |
7个天保管护临时人员工资及保险费,在编职工补缴历年保险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是否有效 |
是 |
100% |
15 |
15 | |||
实际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成本节约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是否显著 |
是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68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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