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2-0109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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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巫山委编委〔2019〕64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承担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8个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事业编制58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其中:综合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法制科、安全科、科技信息科各设科长1名,执法一、二、三、四大队各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297.30万元,支出总计2,297.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5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安防工程等项目是由改革前的单位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实施,改革后,本单位不再实施以上项目,因此本年度收入及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5.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36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本单位于2020年6月合并,在职人员共49人,2020年上半年在职人数只有23人。2021年在职全年为49人,人员增加,执法巡查工作经费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6.58万元,占98.5%;其他收入29.23万元,占1.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1.4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07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27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安防工程等项目是由改革前的单位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实施,改革后,本单位不再实施以上项目,因此本年度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06.73万元,占53.4%;项目支出965.87万元,占4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经费不足,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支付了机关日常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2.0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8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安防工程等项目是由改革前的单位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实施,改革后,本单位不再实施以上项目,因此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7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执法工作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67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执法、治超工作需要,追加了工作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4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2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安防工程等项目是由改革前的单位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大队实施,改革后,本单位不再实施以上项目,因此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15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执法、治超工作需要,追加了工作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回重复报费用和购油料卡未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51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6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因此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8.21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因此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1,787.64万元,占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19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度人员增加,治超、执法巡查工作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65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在职人数只有23人,2021年在职全年为49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95万元,津贴补贴129.76万元,奖金50.31万元,绩效工资233.69万元,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缴费207.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1万元。公用经费13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3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在职人数只有23人,2021年在职全年为49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7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和执行县上压减开支的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8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22.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巡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性质变为参公事业单位,单位职能职责增加,执法工作需要,新购了1辆执法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8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了2辆执法车,今年购置了1辆,因此支出费用比去年低。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87万元,主要用于超限超载治理、疫情防控和执法巡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3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86.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县上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43元,车均购置费22.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召开了“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会议,提高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18833.3%,主要原因是用于党员干部的远程教育培训费5.18万元,2021年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费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车维护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3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0年6月合并,2020年上半年在职人数只有23人,2021年在职全年为49人,人员增加、单位职能职责增加,机关运行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套,价值147.35万元,是用于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该资产在资产系统中已录入,在决算报表统中未录入,主要原因是管理资产系统的工作人员与决算报表填报人不属于同一人,办理决算时未仔细核对账目,导致该笔资产未在决算报表中显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购置1辆22万元,公务用车车辆维修2.6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965.8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公路治超运行费

自评总分(分)

98.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

黄静    1592298667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909.99

909.99

100.00%

1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指标1:完善治超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治超工作日常管理

指标1:完善治超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治超工作日常管理

指标2:严控超限超载发生率,实现治超常态化,确保道路畅通

指标2:严控超限超载发生率,实现治超常态化,确保道路畅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1:绩效指标细化分解


设置绩效


设置绩效

90%

5

4.50

指标2:体现衡量指标值


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

90%

5

4.50

资金落实

指标1:资金到位率

万元

909.99


909.99

100.00%

10

1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1:制定管理制度


建立制度


有制度

90%

5

4.50

指标2:管理制度合规健全完整


制度健全


制度健全

90%

5

4.50

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1: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程序合规


程序合规

100%

5

5.00

指标2: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


执行预算


执行预算

100%

5

5.00

实际完成率

指标1:超限超载控制率

%

<0.2


<0.2

100%

2.5

2.50

指标2:治超管理体系完善率

%

100


100

100%

2.5

2.50

指标3:治超出勤率

%

100


100

100%

2.5

2.50

指标2:超限超载事故率

%

0


0

100%

2.5

2.50

质量达标率

指标1:设施设备质量合格率

%

100


100

100%

5

5.00

指标2:项目验收通过率

%

100


100

100%

5

5.00

经济效益

指标1:道路运输安全率

%

7


7

100%

5

5.00

指标2: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关联度

%

100


100

100%

5

5.00

社会效益

指标1:项目受益车辆关联度

%

100


100

100%

5

5.00

指标2:道路通行安全率

%

100


100

100%

5

5.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1: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期限

1


1

100%

5

5.00

指标2: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

%

100


100

100%

5

5.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安防工程建设

自评总分(分)

98.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

黄静    1592298667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35.43

35.43

100.00%

1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指标1:安防工程建设

指标1:安防工程建设

指标2:提升乡村道路通行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指标2:提升乡村道路通行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指标1:绩效指标细化分解


设置绩效


设置绩效

90%

5

4.50

指标2:体现衡量指标值


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

90%

5

4.50

资金落实

指标1:资金到位率

万元

35.43


35.43

100.00%

10

1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标1:制定管理制度


建立制度


有制度

90%

5

4.50

指标2:管理制度合规健全完整


制度健全


制度健全

90%

5

4.50

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1: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程序合规


程序合规

100%

5

5.00

指标2: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


执行预算


执行预算

100%

5

5.00

实际完成率

指标1:安防工程建设

1


1

100%

5

5.00

指标2:


1


1

100%

2

2.00

指标3:


1


1

100%

3

3.00

质量达标率

指标1:设施设备质量合格率

%

100


100

100%

5

5.00

指标2:项目验收通过率

%

100


100

100%

5

5.00

经济效益

指标1:项目内部财务收益率

%

7


7

100%

5

5.00

指标2: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关联度

%

100


100

100%

5

5.00

社会效益

指标1:项目受益车辆关联度

%

100


100

100%

5

5.00

指标2:道路通行安全率

%

100


100

100%

5

5.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1: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期限

10


10

100%

5

5.00

指标2: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

%

100


100

100%

5

5.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的4个项目预算金额965.87万元,执行金额965.87万元,自得分98.5分,主要原因是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本单位将绩效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财务负责人:向兴亮,联系电话:13038386777)

(财务经办人:陈全俊,联系电话:1343606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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