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县村镇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乡镇开展集体用地上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国有用地上村镇建设工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限额以上工程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乡镇开展市级特色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绿色村庄、农村危房改造等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担村镇建设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76.66万元,支出总计576.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34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市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用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7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1.53万元,下降48.0%,主要原因是市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用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45万元,占99.5%;其他收入2.60万元,占0.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7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34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市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用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23.91万元,占90.9%;项目支出52.76万元,占9.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2.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4.13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市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用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2.79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市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用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3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经费、超额绩效及健康休养费调增、2014年-2016年中人退休人员年金清算缴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21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市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用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3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经费、超额绩效及健康休养费调增、2014年-2016年中人退休人员年金清算缴费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94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5万元,增长27.0%,主要原因是增调了2014-2016年中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清算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442.89万元,占7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5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增调了市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费和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费。
(4)住房保障支出22.66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9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增加了新进人员经费、超额绩效及健康休养费、2014年-2016年中人退休年金清算缴费预算以及每年职工工资正常晋升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4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公务接待费为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本级财政临时追加退杨坤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执行县上减压精神,减少了接待费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8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过路费、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执行县上减压精神车辆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执行县上减压精神,车辆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执行县上减压精神,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执行县上减压精神,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8万元。
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7万元,增长293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维修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8.3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巫山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专项补助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及电话 |
谭世保,1389620751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4.5 |
14.5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510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的通知》(渝建宣教〔2020〕3号)、《巫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文件,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住房建筑质量,大力培养农村建筑工匠,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水平,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全县计划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50名。 |
实际完成151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资金到位率 |
万元 |
14.5 |
14.5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 |
合规 |
合规 |
100% |
15 |
15 | |||
实际完成率 |
人 |
151 |
151 |
100% |
15 |
15 | |||
质量达标率 |
人 |
151 |
151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项 |
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
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项 |
100%群众满意 |
100%群众满意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巫山县住房安全等级鉴定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力,1573067993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23.82 |
23.82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各乡镇对存量危房反复多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程序,完成对全县14.5万农户房屋鉴定,在显著位置张贴标识房屋质量安全等级鉴定结果,实现房屋质量安全等级挂牌公示全覆盖。 |
完成年初设定目标14.5万户农户房屋鉴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资金到位率 |
万元 |
23.82 |
23.82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 |
合规 |
合规 |
100% |
15 |
15 | ||||
实际完成率 |
万户 |
14.5 |
14.5 |
100% |
15 |
15 | ||||
质量达标率 |
万户 |
14.5 |
14.5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项 |
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
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项 |
100%群众满意 |
100%群众满意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个项目均已完成,并严格按照预算绩效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预期目标,实际自评得分均为100分。
(三)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董晓琼 023-5768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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