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城市排水设施(含雨水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承担城市排水防涝、污泥处理等工作;
4.承担乡镇污水主管网建设工作,配合做好乡镇污水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5.协助规划部门做好城镇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6.承担排水污水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的事务性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城乡建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68.20万元,支出总计668.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0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6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0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20万元,占99.6%;其他收入3.00万元,占0.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6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0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8.64万元,占10.3%;项目支出599.56万元,占89.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5.2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20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征收专项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7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调剂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征收专项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7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调剂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4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增加财政拨款。
(2)卫生健康支出2.3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增加财政拨款。
(3)节能环保支出365.00万元,占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泥无害化处理费拨款。
(4)城乡社区支出198.69万元,占3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72万元,下降16.66%,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调剂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调资后增加财政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省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本年支出8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3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4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水清洁专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3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51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辆清洁专用车辆。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268.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主要用于采购专业设备、办公设备及排水设计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市政车辆运行维护、雨污管网运行维护、污泥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等4个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89万元。其中1.污泥处理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设定目标和主要产出和效果:无污染无害化处理处置县城和大昌生活污泥。2.雨污管网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76.95万元,完成预算的77%。年初设定目标和主要产出和效果:保证高唐组团范围内排水管网通畅保证排水设施完好率93%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污泥处理费 |
自评总分(分) |
99.6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城镇排水事物中心 |
联系人及电话 |
龙云梦183150942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350 |
35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无污染无害化处理 |
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县城和大昌污水厂污泥处理 |
吨 |
16000 |
16000 |
100% |
11.2 |
11.2 | |||||||||||
污泥处理率 |
≥90% |
100% |
100% |
11.2 |
11.2 | ||||||||||||
验收合格 |
100% |
100% |
100% |
11.2 |
11.2 | ||||||||||||
及时完成污泥处理 |
100% |
100% |
100% |
11.2 |
11.2 | ||||||||||||
与相邻地区平均水平比值 |
100% |
100% |
100% |
11.2 |
11.2 | ||||||||||||
老百姓受益 |
万人 |
20 |
20 |
100% |
11.2 |
11.2 | |||||||||||
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环保需要 |
有效 |
有效 |
100% |
11.2 |
11.2 | ||||||||||||
受益人口满意 |
100% |
100% |
100% |
11.2 |
11.2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雨污管网运维费 |
自评总分(分) |
97.3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联系人及电话 |
龙云梦183150942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00 |
76.95 |
77% |
7.7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高唐组团范围内排水管网通畅,保证排水设施完好率93%以上 |
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排水管网通畅 |
KM |
142 |
100% |
100% |
12.8 |
12.8 | |||||||||||
排水设施完好率 |
≥93% |
100% |
100% |
12.8 |
12.8 | ||||||||||||
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 |
≥90% |
100% |
100% |
12.8 |
12.8 | ||||||||||||
与相邻地区平均水平比值 |
100% |
100% |
100% |
12.8 |
12.8 | ||||||||||||
老百姓受益 |
万人 |
16 |
100% |
100% |
12.8 |
12.8 | |||||||||||
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环保需要 |
有效 |
有效 |
100% |
12.8 |
12.8 | ||||||||||||
受益人口满意 |
90% |
95% |
100% |
12.8 |
12.8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项目全部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1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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