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国有梨子坪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巫山县国有梨子坪林场,为巫山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依法管理国有林场,优化国有林场发展思路,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2.保护、培育、经营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增加森林碳汇储备、提供生态公益服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系统稳定。
3.负责辖区内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4.负责辖区内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和管护任务。
5.负责梨子坪县级自然保护区及梨子坪市级森林公园管理。
6.开展林木良种选育与技术推广;按计划开展森林抚育和更新。
7.依法执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能。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国有梨子坪林场内设机构为3个科室2个管护站:
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林场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林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林场党建、劳资、文秘、信息、档案、会议、保密、保卫、卫生等工作。
4.负责林场来人来访工作。
5.负责财务相关工作。
宣教科职能职责是:
1.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2.协助完成辖区林业生产任务。
3.完成场内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源管理科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森林资源管理,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调查、设计、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2.负责林场森林培育的组织实施。
3.负责林场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4.负责查处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林政案件。
5.负责林地、林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测工作。
6.负责梨子坪县级自然保护区及梨子坪市级森林公园管理。
梨子坪管护、青山头管护站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3.负责辖区内受委托的林业行政执法。
4.协助完成辖区林业生产任务。
5.完成场内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44.76万元,支出总计844.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增加了乡村振兴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386.1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4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增加了乡村振兴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38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44.7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1.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增加了乡村振兴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38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1万元,占50.9%;项目支出414.95万元,占49.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4.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1.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增加了乡村振兴项目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386.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增加了乡村振兴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68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追加预算,项目资金增加414.95万元(乡村振兴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及林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26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增加2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增加60.55万元,自然保护地增加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增加了乡村振兴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68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追加预算,项目资金增加414.95万元(乡村振兴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及林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26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增加2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增加60.55万元,自然保护地增加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9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社保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18.5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8.4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自然保护地和天保社会保险补助两个项目。
(4)农林水支出708.15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39万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追加预算25.84万元,项目资金增加386.55万元(乡村振兴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及林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2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增加60.5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9.1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调出两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超额绩效、配套绩效及社保缴费。公用经费5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2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2022年整修了管护用房和林业小区楼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差旅费、工会经费、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水电气费、网络费及职工食堂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检查、护林防火、天保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考察滑雪场建设,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主要用于防火宣传与常规业务办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检查、护林防火、天保管护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梨子坪基础设施建设监管,由骡坪往返县城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单位外考察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接待规格。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考察滑雪场建设,增加了接待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举行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场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外出考察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518.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75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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