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巫山委发〔2019〕3号文件,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设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二级单位)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公益一类。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项目建设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申报、批复、实施和检查验收,研究指导农业建设项目的科学开发与利用等。
(三)单位构成
本单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644.45万元,支出总计9,644.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及亚行贷款项目本年增加提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本年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支付了高标准农田进度款。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64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及亚行贷款项目本年增加提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1.06万元,占83.2%;其他收入1,623.39万元,占16.8%。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644.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2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5.88万元,占1.6%;项目支出9,488.57万元,占98.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21.0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99.40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投入,积极向上级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22年度上级下达巫山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万亩,同时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增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2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40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积极向上级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3.00万元,增长497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了本级财政收入158.06万元,年中增加的中央和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没纳入年初预算但纳入了年终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9.40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本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工程进度加快,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3.00万元,增长497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了本级财政支出158.06万元,年中增加的中央和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没纳入年初预算但纳入了年终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5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本单位增加了2名职工,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6.9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本单位增加了2名职工,人员增加。
(3)农林水支出7,989.28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0.88万元,增长612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本部分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本单位增加了2名职工,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8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上年只核算了2名职工费用,本年农委实行更规范管理,二级单位按编制核算,今年核算了9个人的费用,增加了7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1万元、津贴补贴3.38万元、绩效工资57.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5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1万元、住房公积金8.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3万元,其他社保及医疗费2.14万元。公用经费1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0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今年较去年增加7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1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3.45万元、维修费0.02万元、租赁费0.35万元、工会经费2.48万元、劳务费1.4万元、福利费1.91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差旅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买办公设备0.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区县之间的交流。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2.5%,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安排也没发生出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和调研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区县之间的交流。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打紧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022年建设面积7万亩,增加上级检查和调研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此项目属新的建设项目,增加了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本年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单位核算的有公务员工作经费,本年将公务员全部核算在本级,本年按照编制核算的事业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2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2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服务,实行的公开招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383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已完成既定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让兰 023-576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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