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为县水利局管理的下属二级单位。其职能职责主要为一是贯彻落实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三是参与草拟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并推动实施。四是承担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组织、现场管理和验收等工作。五是制定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的规划并具体实施,承担全县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六是承担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对全县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定期公告。七是承担全县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治理区、保护区的调查评价等工作。八是承担水保技术指导、咨询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等服务工作。九是推动全县水利系统植树造林工作。十是协助查处水土保持相关的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十一是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为巫山县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核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年末实有人数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40.01万元,支出总计840.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0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4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08.60万元,占12.9%;项目支出731.40万元,占87.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0.0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5.84万元,增长70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0.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5.84万元,增长70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91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4.8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只需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4.8万元。
(3)农林水支出810.73万元,占9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5.20万元,增长97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4.56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只需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4.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9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83.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83.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开始独立编制预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82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小苓 023-576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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