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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76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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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城市排水设施(含雨水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承担城市排水防涝、污泥处理等工作;

4.承担乡镇污水主管网建设工作,配合做好乡镇污水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5.协助规划部门做好城镇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6.承担排水污水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的事务性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城乡建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92.02万元,支出总计592.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18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9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18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0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92.0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6.18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其中:基本支出99.02万元,占16.7%;项目支出492.99万元,占8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2.0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1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33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20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33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20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4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本年10月招考录用1人,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4.1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本年10月招考录用1人,未纳入年初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308.30万元,占5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70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污泥处理费拨款。

(4)城乡社区支出186.53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8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征收专项经费拨款。

(5)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本年10月招考录用1人,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本年招考录用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2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办公费支出、邮电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6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入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89.25万元,本年财政拨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76.39万元。本年支出7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6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入远郊区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补贴89.25万元,本年财政拨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76.3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08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本年新购置特种专业吸污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6.90万元,主要用于清洗城市下水管道的沉积物,和管网的疏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0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年初计划购置一台普通工作用车,后因工作需要,实际购置一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本年新购置特种专业吸污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水清洁专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5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2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26.90万元,车均维护费4.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市政车辆运行维护、雨污管网运行维护、污泥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等7个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6.6万元。其中1.污泥处理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158万元。年初设定目标和主要产出和效果:无污染无害化处理处置县城和大昌生活污泥。2.雨污管网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已完成项目年初设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初设定目标和主要产出和效果:保证高唐组团范围内排水管网通畅,保证排水设施完好率93%以上。对破损管网的修复,保障雨污管网的畅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自评项目全部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1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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