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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77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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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四)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五)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六)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法制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政务公开、信息、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和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监督职责,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和核实处理有关违纪问题。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二)举报受理科(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科)。承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关的信访、举报事项的受理工作,以及“12369”环保举报热线有关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

(三)生态环境执法一、二、三、四大队。按网格分别设置,承担相应区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和监督检查等执法职责。承担相关的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56.17万元,支出总计356.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5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56.1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5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356.17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6.1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性绩效、工作性津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6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性绩效、工作性津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73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休养费、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2)卫生健康支出13.70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84.24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性绩效、工作性津贴等。

(4)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本年度培训会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2022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如有其他用车,需说明A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预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预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5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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