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83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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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4.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5.负责组织和指导劳动保障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6.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保险科、人力资源与就业促进科(行政审批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巫山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关系与监察仲裁科(政策法规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09.10万元,支出总计909.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84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0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20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20万元,占78.1%;其他收入176.21万元,占21.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3.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62.0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49.18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其中:基本支出630.00万元,占82.7%;项目支出132.07万元,占1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4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年底市局拨入代管资金新疆、珠海、海南驻外办事机构工作经费、“五个一批”建设经费、标准化建设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9.2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3.41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25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94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社保系统网络运行建设项目经费、基础绩效奖、工作性津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41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94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社保系统网络运行建设项目经费、基础绩效奖、工作性津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按时按要求使用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9.48万元,占9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44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社保系统网络运行建设项目经费、基础绩效奖、工作性津贴。

(3)卫生健康支出20.31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增、社保基数调整等。

(4) 住房保障支出18.61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职工公积金调增、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32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4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9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3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1.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山东来巫调研人员、市局调研检查工作人员、区县交叉检查调研人员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在预算基础上厉行节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工作检查较去年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有会议支出,本年度产生了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培训增加主要包括外出培训、党员远程教育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聘用人员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9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和劳务经济服务中心于2022年开始单独进行预算和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157.2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吴云双   023-5763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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