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山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为巫山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市、县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2. 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落实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 承担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信息化应用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数字重庆、数据中心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 承担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政务等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全县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的前期基础事务性工作;承担专家库建设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设置4个内设机构。
1. 综合管理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本单位文电、会务、信息、保密、信访、财务、档案、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审核工作;承担中心的党建群团、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融合应用科。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具体承担推进大数据应用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的前期基础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电子政务科。承办和参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协调推进和业务指导。承担和参与全县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参与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网络架构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综合协调、开办整合、集约建设、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与市级网审系统的网络融合、政务服务事项入网对接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数据管理科。负责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治理、分析、挖掘、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指导协调“巫山云”平台建设管理。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52.79万元,支出总计752.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5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7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52.7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5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其中:基本支出255.74万元,占34%;项目支出497.06万元,占6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2.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15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债券资金由财政局收回统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2.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15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债券资金由财政局收回统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46万元,占9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31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建设(一期)项目债券资金由财政局收回统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50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年初有人员调出,财政局对人员经费预算进行了追减。
(3)卫生健康支出10.37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年初有人员调出,财政局对人员经费预算进行了追减。
(4)住房保障支出12.4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年初有人员调出,财政局对人员经费预算进行了追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会慰问等。公用经费2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培训费、差旅费以及办公用品购置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县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均由主管部门管理,故我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起才独立办理财政预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县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集体办公,单位资产未独立核算,因此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均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高玲 1911285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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