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抱龙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研究决定本镇的行政、经济、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进行检查督促。
3、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4、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讨论决定本级党委职权范围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干部的培训、选拔和考察工作,认真培养后备干部,搞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7、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残疾人事业和财政、审计、侨务、民政、环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及城市建设管理与监察工作。
3、保护国家和人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出租屋管理。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设中共抱龙镇委员会、中共抱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抱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机构。
(一)镇党委、镇政府内设机构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主要职责,镇党委、镇政府设置7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党政办)
主要职责:
(1)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和分析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决议及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工作,镇机关单位及党政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关内部管理及后勤事务工作,驻村干部的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各类文件、新闻、信息材料撰写及全镇统计、资料工作。
(4)负责镇档案、机要保密和处理各种电文、信函信访工作。
(5)负责镇人大的工作计划、重要决定、决议的落实工作。
(6)负责联络和组织镇人大代表对镇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7)协助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视察、执法检查、评议基层单位、检查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
(8)承办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群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做好组建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信息调研以及处理党务工作。
(2)负责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调动及任免考察、录(聘)用、轮岗、转正定级、离退休和干部档案整理等工作。
(3)负责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推荐就业、职称评聘及企业的人才规划、引进、培养及管理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镇老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
(5)负责镇党委的政治思想宣传、理论学习以及全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和引导全镇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发展与壮大工作,扶贫攻坚期间工程机搬迁款的统计工作
(2)负责全镇的招商引资和项目的洽谈服务工作。
(3)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物价管理、矿产管理及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劳动、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
(4)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筹集、管理拥军优属金及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以及婚姻登记工作。
(2)负责五保户供养,敬老院和社会福利基金管理;处理社会“无名尸”和“弃婴”管理;负责本镇的殡葬管理和监察工作。
(3)负责残疾人的教育和康复工作。
(4)负责全镇地名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区域边界纠纷。
(5)负责侨务、侨联工作,贯彻落实各项侨务政策,负责镇同乡会及旅外乡亲的联络、接待工作,处理归侨、侨眷事务。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7)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负责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本镇的突发事件和影响重大的案件。
(3)负责全镇的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掌握各单位、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宣传治理工作典型经验。
(4)贯彻《村(居)委会组织法》,指导村(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
(7)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市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组织镇分区规划以下的编制工作。
(3)办理本镇范围内非农业建设用地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办理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居民(村民)住宅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报建的手续审查,办理用地规划和建筑许可证。
(5)负责全镇的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市政管理等工作,查处违章建筑,处理有关建设方面纠纷案件,参与全镇危房的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计划生育办公室(与镇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镇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镇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居)委会、基层计生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归口管理计划生育专业队、计划生育服务所、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
(4)负责建立和健全育龄夫妇的生育档案,掌握各时期各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动态,做好新婚夫妇婚前检查,定期安排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并做好计生报表统计工作;负责生育指标、抱养子女手续的审核和办理独生子女证。
(5)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监办(与镇纪委机关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进行辖区内机动车辆及道路安全检查,罚款处理等
(2)维护党的章程、监察条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协助党委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与申诉,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
(5)承办镇党委、镇纪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单独设置机构
1、财政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管理制度,制定镇财政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和制定镇财政增收节支、平衡财政预算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镇财政周转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统筹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与调度。
(4)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的财务管理,以及公有资产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税的征收工作。
(5)负责对镇企业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保所
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居民医保登记工作;
(2)负责全镇居民医保卡收取、挂失、发放等工作;
(3)负责统计全镇医保参保情况;
(4)负责养老保险登记及指纹采集工作;
(5)负责全镇就业失业情况登记统计工作;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综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的发展规划与
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负责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和“三高”农业发展的规划与实施。
(3)负责全镇农业保护用地的开发和管理,协同镇国土、环保部门加强对农业用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4)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做好财务审计与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系改革,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
(5)负责全镇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村财务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以及有关培训工作。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文化站
主要职责:
⑴ 组织和辅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
⑵ 责镇科学文化的普及,并提供活动场所;
⑶ 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⑷ 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
⑸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725.52万元,支出总计6,725.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5.76万元、增长90.00%,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扶资金增长2444.93万元,其他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也有所增长。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364.9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385.29万元,增长113.61%,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扶资金增长244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4.9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60.6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44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1.04万元,增长102.58%,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扶项目增长244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89万元,占20.46%;项目支出5,122.30万元,占79.5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8万元,下降20.88%,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部分工程尾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6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5.29万元,增长113.61%。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扶资金增长2444.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8.01万元,增长459.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512.7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0.6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4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1.04万元,增长102.58%。主要原因是移民后扶项目增长2448.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3.29万元,增长466.47%。主要原因是扶贫力度加大移民后扶项目工程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8万元,下降20.88%,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部分工程尾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13万元,占17.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73万元,增长77.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广东对口支援安置点建设及高山生态搬迁补助,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及年底补充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14.00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
(3)教育支出4.66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充两级办学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83万元,占3.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53万元,增长920.73%,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充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64.23万及抱龙五人制足球场建设启动款32万。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4.09万元,占5.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22万元,增长82.16%,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充各类民政补助资金及34.7万三峡库区移民后附基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8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0.76%,主要原因是医疗费用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66.92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9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充农村垃圾处置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107.09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0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各项危改搬迁资金拨付到位。
(9)农林水支出4,126.97万元,占6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6.46万元,增长2,471.16%,主要原因是扶贫力度加大,扶贫项目增加,其中移民后扶资金增长2444.93万元,山东对口支援蜜柚园建设299万元等。
(10)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8月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安全生产资金补充到位。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0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增加1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煤矿关闭资金到位。
(13)住房保障支出210.36万元,占3.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47万元,增长305.40%,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充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4)其他支出2.78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补充敬老院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6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3.7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14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56万元,增长44.41%,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下村差旅补助自筹增加差旅费用47.46万,其他公用经费较上期均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咨询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构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45.0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3.42万元。本年收入2,51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13万元,增长701.23%,主要原因是增加三峡后续工作资金2319.93万元。本年支出2,57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8.56万元,增长419.23%,主要原因是增加三峡后续工作资金2319.9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58.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8万元,下降55.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其中办公费由.3万下降到33.7万。二是今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政府运行所需车辆的公务车车险油费及正常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简化接待规格和形式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其余接待均在食堂等解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9万元,增长31.29%,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下村差旅补助自筹增加差旅费用47.46万,其他公用经费较上期大都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设计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7511403
单位财务负责人:龚清永 联系电话:13896307699
单位财务经办人:王庆 联系电话:1592265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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