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5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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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业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实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大昌镇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大昌镇人民政府设有政府机关1个,下设办公室有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应急管理办、扶贫开发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政府补助机构3个,分别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转变乡镇职能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权责关系,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0个,分别为: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应急管理办、扶贫开发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撤销财政所,由县委编委收回编制,其职能职责划转到乡镇财政办公室承担。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将财政所资产调入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纳入本单位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075.55万元,支出总计9,075.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6.90万元、增长131.01%,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变动、脱贫攻坚期间项目增多。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723.2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336.68万元,增长157.5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脱贫攻坚期间项目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3.2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93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4.50万元,增长146.20%,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脱贫攻坚期间项目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418.15万元,占15.88%;项目支出7,514.55万元,占84.1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60万元,下降52.46%,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竣工结算交互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2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36.68万元,增长157.5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脱贫攻坚期间项目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1.77万元,增长296.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金预算项目及一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1.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5.88万元,增长146.72%。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增加,脱贫攻坚期间项目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8.93万元,增长250.82%。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01万元,下降50.72%,主要原因是清理上缴存量资金,加快项目竣工结算交互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14万元,占13.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31万元,增长50.97%,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48.06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减少人员经费。

(3)教育支出11.22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实际开支减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80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4万元,增长76.7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个人津贴。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5.37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85万元,增长93.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各项社会保障资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43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财政供给人员变动。

(7)节能环保支出28.86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811.71万元,占9.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3.40万元,增长382.2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危房改造的实施。

(9)农林水支出5,899.61万元,占66.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4.98万元,增长642.43%,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0)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按预算执行。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0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按预算执行。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45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15.75%,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结余。

(13)住房保障支出115.75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13万元,下降36.71%,主要原因是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

(14)其他支出11.71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敬老院设计费按预算安排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9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7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95万元,下降35.77%,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0.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3万元。本年收入4,14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1.25万元,增长757.11%,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年支出4,2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4.94万元,增长593.94%,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31.8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6万元,增长46.5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接受各项检查的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随之增加,下村开展工作公务车使用量增大,另外今年将消防车、洒水车、垃圾车、安监车辆所产生的费用都列入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28.1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下村开展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的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5万元,增长76.0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下村开展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的使用。

公务接待费4.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内相关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69.07%,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检查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5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59万元,下降38.4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实际情况缩减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设计服务、监理服务、审计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89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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