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笃坪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5.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7.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办公室和服务机构共计11个。
党政办公室
党群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财政所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农业服务中心
文化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49.41万元,支出总计3,449.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2.90万元、上涨114.71%,主要原因是随着县级脱贫攻坚验收,各项政策的施行,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以及人员的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71.63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91.04万元,增加107.46%,主要原因是随着县级脱贫攻坚验收,各项政策的施行,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以及人员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8.61万元,占99.25%;其他收入23.02万元,占00.7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77.7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7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1.13万元,增加121.8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96.16万元,占23.62%;项目支出2,574.06万元,占76.3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往年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4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9.68万元,增长134.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9.62万元,增长208.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8.50万元,增长149.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9.53万元,增长238.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及工资调整。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6.53万元,占0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2)教育支出6.53万元,占0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59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视文化建设、加大投资力度。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30万元,占4.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增人员预算指标。
(5)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59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主要原因是重视文化建设、加大投资力度。
(6)节能环保支出94.68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环保投入、努力建设生态文明。
(7)城乡社区支出253.62万元,占7.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环保投入加大。
(8)农林水支出1224.03万元,占36.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7.73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领域相关建设指标的追加、加大扶贫领域投入。
(9)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2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8.68万元,占15.19%,全部为追加,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退还永久性关闭煤矿剩余已缴纳采矿权价款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81.23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员增资。
(12)其他支出5.96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9.14万元,较上年增加78.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5.31万元,较上年减少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开源节流、严格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4.7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72万元。本年收入5.96万元,本年支出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均减少9.0372万元,下降60.2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8.19万元,主要原因:一随着扶贫工作及各项检查督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各项工作紧锣密鼓的开展,下村检查督查幅度的加大,公务用车油料费略有上涨;二是我单位环保车运送生活垃圾频繁,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上升;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环保车油料费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9.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检查指导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9批次,9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3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91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设计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设计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1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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