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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5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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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官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机构设置。

我镇共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7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村镇与国土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4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参公3人,事业编制1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81.58万元,支出总计2,281.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6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对扶贫领域的资金持续性投入增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以及民生保障工程等投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75.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7.95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对扶贫领域的资金持续性投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5.0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7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5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公路畅通工程程及解决贫困户住房、饮水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99.24万元,占39.53%;项目支出1,375.79万元,占60.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7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95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对扶贫领域的资金持续性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7.03万元,增长88.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标,公务员平时考核政策标准调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另外年中追加老鹰村安置点附属工程款项和招商引资贫困户易地搬迁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5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农村饮水及产业发展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7.03万元,增长88.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北碚对点帮扶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新增人员追加、工资调标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46万元,占29.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34万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新进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增加。

(2)教育支出3.09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60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5万元,增长86.4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新进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9.17万元,占9.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30万元,增长77.46%,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调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1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0.51%。

(6)节能环保支出12.32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31.62%,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光伏发电项目、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投入。

(7)城乡社区支出47.80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0万元,增长218.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对农村居民环境、北碚对点帮扶项目的资金追加。

(8)农林水支出1,135.29万元,占49.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24万元,增长190.32%,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5.00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11)住房保障支出38.19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追加指标。

(12)其他支出5.2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99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民政定补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机关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监管,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买统一登记发放等制度,缩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5万元,下降91.5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敬老院消防整改项目。本年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5万元,下降91.5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敬老院消防整改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万元,下降24.9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3万元,增长42.66%,主要原因一是扶贫攻坚期间开支增加、二是扶贫攻坚期间下村较多三是扶贫期间各类迎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村级业务检查,下乡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0.8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4万元,增长34.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不属安监、环保、动物防疫工作禁止使用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8.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9.5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8万元,增长49.91%,减少原因是机关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8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新增职工,日常机关运转经费增加;召开了较多脱贫攻坚会议等,会议费、办公费等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851366。

单位财务负责人:钟袅联系电话:18384541121

单位财务经办人:李蕾联系电话:158237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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