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建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建平乡人民政府是隶属于县级政府的下一级国家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机构,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级政府领导之下,行使乡镇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等工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村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村委会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村委会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村委会成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
6.发展乡镇和村级经济、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乡镇、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乡镇、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政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管、初级卫生保健、侨务、婚姻登记及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
9.配合有关部门做了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10.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单位共设8个办公室:党政办、党群办、民政办、卫计办、食药监办、安监办、国土办、建管办8个科室。
2.本单位下属4个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66.82万元,支出总计3,466.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43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和工程类费用。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03.0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10.40万元,下降21.70%,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和工程类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09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3.7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1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0.07万元,增长4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区干部补助调标、收入支出增加;以往年度项目进度加快、结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75.58万元,占33.46%;项目支出2,138.56万元,占66.5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2.51万元,下降81.08%,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项目进度加快、结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0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25万元,增长40.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区干部补助调标,项目支出增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78万元,增长102.62%。主要原因是年中干部调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抚恤金等、社区干部补助调标、社保缴费、项目支出追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9.7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2.96万元,增长3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区干部补助调标,项目支出增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3.39万元,增长60.59%。主要原因是年中干部调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抚恤金等、社区干部补助调标、社保缴费、项目支出追加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77万元,下降68.14%,主要原因是往年项目进度加快,支出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01万元,占3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县级预算部门调剂社区基层党建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1.17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90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9万元,增长51.3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新增村委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79万元,占8.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8万元,增长63.9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5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万元,增长30.89%,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医保缴费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7.64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环保经费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129.26万元,占5.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8万元,增长295.53%,主要原因是为加强市政市容环境整治、违建拆除,年中追加市政经费。
(8)农林水支出1,051.08万元,占4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66万元,增长59.88%,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补助调标 ;新增村委会活动场地整治等项目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府公用支出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44.81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6万元,增长2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用经费15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0万元,下降22.58%,主要原因是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经费(伙食团、广告宣传及其他)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2.68万元,本年收入6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5万元,增长1,915.00%,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多。本年支出9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96万元,下降39.56%,主要原因是未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8万元,下降56.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4万元,下降28.4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安监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车运行维护管理,减少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下降6.76%。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乡镇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维稳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严管餐馆用餐,食堂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车均维护费4.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伙食团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9万元,下降31.1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为公务、安监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乡镇、村委会建设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乡镇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63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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