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镇人大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指令。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政策,拟定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镇职能部门的考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3、负责镇人口、区域经济的规划和协调,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4、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各项服务。5、执行镇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事业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6、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履行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7、搞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8、负责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9、部署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建、党员发展、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10、研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整治投资环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1、讨论干部职工的人事变动、考核奖惩。12、讨论全镇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的项目申报。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部门决算表中反映有行政机构3个,为党委、人大和政府。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财政所(参公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97.08万元,支出总计3,897.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76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脱贫攻坚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纪检监察室装修及设备购置、文化长廊建设、特困人员安葬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动物检疫堵疫防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补助资金,金水村安置点观光耕作道路建设、烟叶生产责任金、山坪塘整治和安全饮水维修维护、人行便道建设、扶贫搬迁、扶贫道路建设、大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97.0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05.81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脱贫攻坚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纪检监察室装修及设备购置、文化长廊建设、特困人员安葬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动物检疫堵疫防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补助资金,金水村安置点观光耕作道路建设、烟叶生产责任金、山坪塘整治和安全饮水维修维护、人行便道建设、扶贫搬迁、扶贫道路建设、大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7.0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9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76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脱贫攻坚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纪检监察室装修及设备购置、文化长廊建设、特困人员安葬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动物检疫堵疫防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补助资金,金水村安置点观光耕作道路建设、烟叶生产责任金、山坪塘整治和安全饮水维修维护、人行便道建设、扶贫搬迁、扶贫道路建设、大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225.74万元,占31.45%;项目支出2,671.34万元,占68.5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9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5.81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脱贫攻坚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纪检监察室装修及设备购置、文化长廊建设、特困人员安葬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动物检疫堵疫防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补助资金,金水村安置点观光耕作道路建设、烟叶生产责任金、山坪塘整治和安全饮水维修维护、人行便道建设、扶贫搬迁、扶贫道路建设、大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6.36万元,增长134.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D级危房改造资金、易地搬迁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76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脱贫攻坚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纪检监察室装修及设备购置、文化长廊建设、特困人员安葬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动物检疫堵疫防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补助资金,金水村安置点观光耕作道路建设、烟叶生产责任金、山坪塘整治和安全饮水维修维护、人行便道建设、扶贫搬迁、扶贫道路建设、大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6.36万元,增长134.66%。主要原因是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C、D级危房改造资金、易地搬迁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01万元,占2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22万元,增长46.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骡坪村人行步道二期工程、场镇街道管线规范及街道标识牌更新完善工程、茶园村二社至三社道路硬化工程、骡坪村三社至四社道路硬化1公里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40.00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3)教育支出8.38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1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5万元,增长96.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骡坪镇五人制足球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及文化免费开放经费。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0.91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23万元,增长76.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残疾人专职委员、动态更新经费、民政以奖代补、特困丧葬补助、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临时救助、倒房重建、就业困难群众慰问、宋宗尧一次性抚恤金、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9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社保缴费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14.91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440.08万元,占1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08万元,增长1,157.3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6、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市级补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搬迁补助资金,非贫困户、四类人员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9)农林水支出1,759.06万元,占45.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7.55万元,增长257.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动物检疫堵疫防疫、金水村安置点观光耕作道路建设、烟叶生产责任金、山坪塘整治和安全饮水维修维护、人行便道建设、扶贫搬迁、扶贫道路建设、大垭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0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93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大垭村乡村旅游绿化及基础设施配套整修。
(13)住房保障支出50.17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住房公积金减少。
(14)其他支出3.73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骡坪、沙坪、楚阳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30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平时考核(配套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考核(事业单位超额绩效)、未休假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7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预算指标减少,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宣传广告费、伙食团费用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65万元,下降64.8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已完工,本年项目安排减少。本年支出4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65万元,下降64.8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已完工,本年项目安排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6万元,增长40.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因脱贫攻坚期间,上级检查及部门调研频繁,公务车辆频繁使用,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增多,由于公务车辆使用年限久,维修成本增加,因此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18年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及部门调研、领导开展工作、安全检查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上级检查及部门调研频繁,领导开展工作及安全检查增多,燃油费增加、公务车辆使用年限久,维修成本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5万元,增长48.1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上级检查及部门调研频繁,领导开展工作及安全检查增多,燃油费增加、公务车辆使用年限久,维修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9.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多在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1万元,增长33.5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上级检查及部门调研频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多,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0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宣传广告费、伙食团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2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或调出,人员减少后,预算指标减少,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7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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