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以下10点: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庙宇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辖20个村居、庙宇镇农业服务中心、庙宇镇文化服务中心、庙宇镇社保所、庙宇镇财政所这4个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独立核算经济业务。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庙宇镇人民政府原有3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此次机构改革中财政所被撤销,重新组建了5个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已划转至新设的机关事业单位。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把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入到预算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972.40万元,支出总计5,972.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7.43万元、增长79.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资金、项目收支增加,主要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如增加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的资金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的项目资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项目资金、城乡社区的项目资金等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35.1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71.07万元,增长138.3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例如增加了人大事务的资金项目、纪检监察事务项目资金、商贸事务项目资金、群众团体事务项目资金等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5.10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7.3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0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71万元,增长98.6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及项目支出急剧增加,例如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资金支出增加及国土海洋气象等资金支出增加等等。其中:基本支出1,330.04万元,占22.53%;项目支出4,572.34万元,占77.4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26万元,下降80.78%,主要原因是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上缴存量资金,以及政府相关工作的督促推进,加快了资金的支出支付,使得结转和结余资金能够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3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1.07万元,增长138.3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0.81万元、增长125.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28万元、增长110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8.06万元,增长222.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7.3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0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71万元,增长98.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8.54万元、增长80.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86万元、增长56.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1.06万元,增长179.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26万元,下降80.78%,主要原因是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上缴存量资金,以及政府相关工作的督促推进,加快了资金的支出支付,使得结转和结余资金能够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63万元,占19.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45万元,增长51.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40.00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规范资金使用,积极推动相关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14.02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7.7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年末追减。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44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1万元,增长39.6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增人增支。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8.93万元,占6.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0万元,增长64.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增人增支。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28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增人增支、计划生育项目资金追加等等。
(7)节能环保支出33.45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31.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项目资金、环保专项项目资金两个项目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225.35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8万元,增长397.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危房改造资金和三改资金。
(9)农林水支出2,775.20万元,占47.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4.03万元,增长346.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道养护资金、水毁资金等等。
(10)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规范资金使用,积极推动相关项目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00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规范资金使用,积极推动相关项目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万元,下降39.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年末追减。
(13)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安排,无相关方面预算与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59.57万元,占11.17%,较年初预算增加659.5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永久性关闭煤矿剩余已缴采矿权价款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362.47万元,占6.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65万元,增长96.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策性资金经费增人增支、危房改造资金。
(16)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安排,无相关方面预算与支出。
(17)其他支出54.05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敬老院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94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资金经费增人增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等等。公用经费218.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9.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75万元。本年收入36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98万元,增长1,102.24%,主要原因是增加移民补助资金9.2万元、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271.9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52.85万元。本年支出39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0万元,增长82.24%,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134万元2017年已支付完,2018年与2017年相比,移民补助资金增加9.2万元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资金增加1.13万元支出、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增加250.02万元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增加52.85万元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3万元,增长60.87%,主要原因是购置新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74万元,增长156.2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虽然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提升,但其主要为购置新车导致支出增大。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政府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25.8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追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车行车路线,路线减少公车使用,降低运行费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上各部门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等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2万元,下降75.9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政府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万元,下降32.9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政府食堂就餐,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3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25元,车均购置费25.83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9万元,下降2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力压缩支出,减少一切不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设计印刷类劳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今年只组织单位相关人员定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今年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要求项目做到计划指标专款专用,无拆借,无挪用,项目支出按计划,按支出进度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8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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