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6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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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平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保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一方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上级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2018年我镇年末在职在编人数共34人。包括行政机关人员17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及事业单位人员16人,设立了一个行政机构,五个事业机构,共六个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包括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56.56万元,支出总计2,356.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13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乡村振兴资金、公共安全资金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63.21万元,增长67.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乡村振兴资金、公共安全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5.5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0.9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5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49万元,增长30.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乡村振兴资金、公共安全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95.82万元,占30.92%;项目支出1,554.49万元,占69.0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35万元,下降48.82%,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结转结余以减少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3.21万元,增长67.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乡村振兴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16万元,增长134.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乡村振兴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0.9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49万元,增长30.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乡村振兴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3.90万元,增长145.56%。主要原因是基本财力补助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年中追加,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深度贫困乡镇231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00万,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指标141万。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35万元,下降48.8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乡优先使用结转结余以减少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65万元,占28.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44万元,增长61.1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调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44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24.38%,主要原因是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我乡积极参与文化建设活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11万元,占1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2万元,增长78.42%,主要原因是民政资金投入增加,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调标、追加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35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追加。

(5)节能环保支出8.41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17.46%,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保洁、污水管网维护。

(6)城乡社区支出122.72万元,占5.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72万元,增长513.60%,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增加。

(7)农林水支出1,005.28万元,占4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59万元,增长307.51%,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增加乡村振兴资金。

(8)交通运输支出5.99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减少。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0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2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乡个体经济发展。

(11)住房保障支出130.79万元,占5.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05万元,增长371.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在职职工的住房政策性补贴。

(12)其他支出12.56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食堂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4万元,下降40.60%,主要原因是.政府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9.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71万元。本年收入38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57万元,增长1,178.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峡库区移民基金。本年支出40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5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峡库区移民基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22.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3万元,下降21.7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度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简化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乡内因公下村视察,了解民情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44.09%,主要原因是年中报废安监车一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7万元,下降42.67%,主要原因是年中报废安监车一台

公务接待费9.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脱贫攻坚期间相关招商引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村级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7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3.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18万元,下降37.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0 万元。对 0 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 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85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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