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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6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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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培石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

3.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

4.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共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移民办公室等7个综合办事机构;同时设立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4个直属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22.94万元,支出总计2822.9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706.3万元、上升152.81%,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验收年用于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等方面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42.8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60.55万元,上升199.54%,主要原因是用于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等方面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3.89万元,占99.28%;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8.94万元,占0.72%。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0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61万元,上升188.85%,主要原因是用于危房改造、扶贫项目等方面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45.53万元,占23.86%;项目支出2059.62万元,占76.1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7.79万元,较上年减少6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工程项目竣工结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2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21万元,上升204.16%。主要原因是用于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等方面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5.5万元,增长260.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等资金,以及其他零散预算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35万元,上升184.87%。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9.5万元,增长266.27%。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扶贫工程项目等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27.42%,主要原因是往年工程项目竣工结账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42万元,占3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标、平时考核、下乡差旅补助等政策出台,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1.37万元,占0.0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95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免费开放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07万元,占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6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补助资金的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7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6)节能环保支出1.94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万元,减少55.4%,主要原因是经过多年整治乡村环境逐年变好。

(7)城乡社区支出216.65万元,占8.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65万元,增长2608%,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支出增加。

(8)农林水支出1269.05万元,占47.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和扶贫项目支出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1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25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5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支持杨梅种植企业专业化发展资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120.61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12)其他支出1.11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追加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82万元,较上年增加63.58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调标、津贴补贴增加。公用经费101.45万元,较上年减少4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2.4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6.24万元。本年收入61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61万元,增长9816%,主要原因是三峡库区移民项目资金拨入。本年支出62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32万元,增长3411%,主要原因是三峡库区移民项目资金支出和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工程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乡内公务等工作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1台公务车按相关法律程序报废。

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3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31.83万元,减少26.15%,主要原因是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涉及到绩效评价项目,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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