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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7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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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7个办公室、5个乡属事业单位。

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党群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事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

社会保障服务与就业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本部门2018年尚未进行机构改革。二是机构调整情况。 本部门2018年尚未进行机构调整。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已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412.38万元,支出总计4,412.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4.87万元、增长105.46%,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其他农业项目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资金、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 、其他节能环保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172.0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75.72万元,增长120.01%,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其他农业项目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其他扶贫资金、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资金、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 、其他节能环保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2.05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0.3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41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5.56万元,增长125.4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70.06万元,占21.98%;项目支出3,442.32万元,占78.0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7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全部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7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0.86万元,增长124.16%。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其他农业项目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其他扶贫资金、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资金、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 、其他节能环保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4.7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4.72万元,增长129.2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部项目已完成,无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76万元,占20.8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89万元,占1.1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81万元,占5.2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2万元,占1.1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167.86万元,占3.8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248.85万元,占5.6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1,818.62万元,占41.2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8)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占0.0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万元,占0.1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79.50万元,占17.6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126.78万元,占2.8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2)其他支出0.81万元,占0.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7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民政定补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6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政府事务增多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7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07万元,增长2,891.0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支出37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82万元,增长2,897.10%,主要原因是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6万元,下降49.02%,主要原因是此为定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56万元,下降68.6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支出基数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提高。

公务接待费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脱贫攻坚各项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4万元,下降9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支出基数太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4万元,下降80.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接待支出费用基数太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6.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21.60%,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某大型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四)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7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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