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铜鼓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
一个参公单位:巫山县铜鼓镇财政所;
三个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402.47万元,支出总计3,402.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5.30万元、增长44.96%,主要原因是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和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04.3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17.00万元,增长79.2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和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4.34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98.1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3.05万元,增长56.4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和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68.35万元,占28.80%;项目支出2,394.47万元,占71.2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75万元,下降79.92%,主要原因是实施国库集中管理,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0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7.00万元,增长79.2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增加和人员调资基本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5.69万元,增长129.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和调资的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8.1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3.05万元,增长56.4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和人员调资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4.18万元,增长140.4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和人员调资基本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75万元,下降79.92%,主要原因是实施国库集中管理,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41万元,占30.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75万元,增长46.5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落后煤矿关闭等专项经费
(2)教育支出3.10万元,占0.09%。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86万元,占1.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0万元,增长44.08%,主要原因是加大文化下乡活动。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0.46万元,占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45万元,增长90.1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敬老院运行经费,市级救灾补助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9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疗保险等缴费相应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14.17万元,占0.42%。
(7)城乡社区支出249.64万元,占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01万元,增长435.36%,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户危房改造项目。
(8)农林水支出1,583.08万元,占47.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6.91万元,增长320.84%,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占0.12%。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占0.30%。
(11)住房保障支出108.54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3万元,增长188.5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和2017年农村建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资金。
(12)其他支出23.47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78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7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63万元。本年收入2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万元,下降25.44%,主要原因是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款。本年支出2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万元,下降33.55%,主要原因是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万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9万元,下降28.1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检查、宣传、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3.67%,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车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万元,下降2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车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6.7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32.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管餐馆用餐,食堂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27.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管餐馆用餐,食堂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7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8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开支的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宣传广告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了人大视察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安监执法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环保执法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57565502。
单位财务负责人:王立平 联系电话:57565502
单位财务经办人:王世平 联系电话:5756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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