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7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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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二是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是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四是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五是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七是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八是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九是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十是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机构设置

我乡共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7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村镇与国土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4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公5人,事业编制10人。编外人员8人,其中:村干部3人,其他人员5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8年不存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53.56万元,支出总计1,653.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14万元、增长25.9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68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1.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61.12万元,增长40.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1,591.8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1.6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0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17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21.79万元,占38.82%;项目支出980.12万元,占61.1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万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用于脱贫攻坚标识牌制作,老党员生活补贴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12万元,增长40.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94万元,增长113.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6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17万元,增长27.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97万元,增长114.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非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易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村级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万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用于脱贫攻坚标识牌制作,老党员生活补贴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35万元,占39.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52万元,增长69.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中追加人员工资调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及人员支出。

(2)教育支出0.5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75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4万元,增长32.66%,主要原因是追加广电村村通电费,2018年篮球联赛服装保险费用,巫山县第三届运动会服装费用。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2.83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3万元,增长38.0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调查员交通误工费,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敬老院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敬老院人员工资。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3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计生特扶对象春节慰问。

(6)节能环保支出5.77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8.30%,主要原因是竹贤乡村道垃圾转运费。

(7)城乡社区支出162.00万元,占1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00万元,增长1,925.00%,主要原因是C、D级危房改造补助。

(8)农林水支出561.24万元,占3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27万元,增长224.47%,主要原因是药材村挡土墙、药材村二组公路边坎整修、石院村硬化道路工程、烤房维修补助、水池整修等专项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2.0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8.24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D级房屋改造补助。

(12)其他支出0.73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超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平时考核(配套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考核(事业单位超额绩效)、未休假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9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政府事务增多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3万元,下降94.3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已完工,本年项目安排减少。本年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3万元,下降94.3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已完工,本年项目安排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4万元,下降41.2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因此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18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因此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及部门调研、领导开展工作、安全检查、乡内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4.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不属安监、环保、动物防疫工作禁止使用公务车,使费用比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7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下村用车频繁,领导开展工作及安全检查增多,使费用有比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万元,下降72.13%,主要原因是机关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下降32.22%,主要原因是机关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6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政府扶贫事务增多,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广告宣传费用以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均有所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75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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