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山县建平乡人民政府是巫山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我辖区各项行政事业的发展。建平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它具有领导、管理、执行、决策、协调、服务等职能,肩负着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任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职能职责
按照统筹城乡要求,结合城口实际,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1.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2.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支出、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3.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乡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4.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5.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众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本乡共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巫山县建平乡人民政府、巫山县建平乡综合执法大队、巫山县建平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建平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建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建平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建平乡人民政府(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巫山县建平乡综合执法大队、巫山县建平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建平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建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建平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财政所更改为政府下设内部科室财政办,不再隶属上级财政部门直管;新增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两个站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财政所更改为政府下设内部科室财政办,不再隶属上级财政部门直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68.31万元,支出总计2,968.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8.83万元、下降 36.9%,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上年缩减公用经费开支,以及2019年危房搬迁改造、居民点景观建设项目、人行便道等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到位,故2020年度资金量有较大幅度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6.04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2019年危房搬迁改造、居民点景观建设项目、人行便道等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到位,2020年度资金量有较大幅度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1.5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86.7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2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8.60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2019年危房搬迁改造、居民点景观建设项目、人行便道等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到位,2020年度资金量有较大幅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106.51万元,占39.2%;项目支出1,719.37万元,占60.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3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风貌改造、村委会整修工程款、中伙村1社道路整修等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8.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4.44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危房搬迁改造、居民点景观建设项目、人行便道等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到位,故2020年度资金量有较大幅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81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2019年危房搬迁改造、居民点景观建设项目、人行便道等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到位,故2020年度资金量有较大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4.46万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云台村新建排洪水沟2000米10万;建平乡云台村5社人畜饮水等配套设施38万;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建平乡瓜瓢安置区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项目426.99万元;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硬化中伙村17公里路口至冻包共2公里14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6.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57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危房搬迁改造、居民点景观建设项目、人行便道等专项扶贫资金已经使用到位,2020年度资金量有较大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8.76万 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云台村新建排洪水沟2000米10万;建平乡云台村5社人畜饮水等配套设施38万;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建平乡瓜瓢安置区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项目426.99万元;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硬化中伙村17公里路口至冻包共2公里14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4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危房改造资金(存量资金)、下达2018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平)未使用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62万元,占2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87万 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组织部调剂老党员生活定补到建平乡8.96万,追加2019年目标考核奖调标14.58万,事业单位超额绩效5.68万,健康休养费5.22万元等。
(2)公共安全支出1.8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追加司法局调剂人民调解员补贴到建平乡1.8万。
(3)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决算前还未来得及使用该笔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35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2020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保险等;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58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0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遗属享受一次性抚恤金2.1万,临时救助资金20.45万,2020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13万,特困人员丧葬补贴3.13万元等。
(6)卫生健康支出59.87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建平乡疫情防控补助到人40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巡诊费补贴1.24万等。
(7)节能环保支出33.6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下达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费55.3万,公益林管护费4.63万,生态护林员工资25.62万等。
(8)城乡社区支出244.07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07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2020年危房改造资金25.7万,下达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一般债券资金155.5万,环境卫生整治23万等。
(9)农林水支出932.46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4.82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云台村新建排洪水沟2000米10万;建平乡云台村5社人畜饮水等配套设施38万;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建平乡瓜瓢安置区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项目426.99万元;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硬化中伙村17公里路口至冻包共2公里140万元等。
(10)交通运输支出72.0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达2018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建平)72.09万。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建平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款5.02万。
(12)住房保障支出107.7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40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新进干部职工追加公积金及调标等。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达2019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5.6万,2020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建平)2.5万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5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自然增长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5.65万元,工作性津贴48.1万元,一次性奖金20.35万元,非统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92.84万元,养老保险66.76万元,职业年金33.38万,住房公积金50.07万等。公用经费13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4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收尾阶段办公费有所增长,新增临聘人员差旅费报销,新增政府摄像头配备网络维护导致邮电费增长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41万,水电费3.87万,差旅费44.03万(含下村补助),维修费0.29万,邮电费11.76万,劳务费1.3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5万元等(含食堂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0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危房搬迁改造、人行便道等专项基金已经使用到位,故2020年度资金量有所减少。本年支出3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0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危房搬迁改造、人行便道等专项基金已经使用到位,故2020年度资金量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使其运行费用下降。二是由于有下村差旅补助,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使其运行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使其运行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车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出行,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使其运行费用相对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一切来访人员自行解决住宿,吃在食堂,节省了相关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41万,水电费3.87万,差旅费44.03万(含下村补助),维修费0.29万,邮电费11.76万,劳务费1.35万,工会经费支出1.14万,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维护费0.29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5万元等(含食堂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5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政府新增数名干部职工及临聘人员的相关开支及处于脱贫攻坚收尾阶段部分开支有所上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政府人大代表视察费1.7万,选举工作经费及人大会议开支1.4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将干部职工外出培训支出列入了差旅费当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树苗1230亩,每亩45株,每株5元,使用资金22.8万元;购买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物资器材一批4.58万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乡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15.62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1015.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均已达标,保障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建平乡各村委会宣传、走访调查、卡点登记、疫情排查等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全乡人员安全稳定;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对地区经济发展有所帮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建平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电话 |
史学军5763918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5 |
15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建平乡卡点登记、疫情排查等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全乡人员安全稳定 |
保障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建平乡各村委会宣传、走访调查、卡点登记、疫情排查等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全乡人员安全稳定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响应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重点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专用设备购置台数 |
台 |
2台 |
2台 |
100% |
15 |
15 | ||
宣贯政策知晓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各地方机构对业务指导情况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自评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3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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