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大溪乡是独立报送单位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大溪乡党委、大溪乡人大、大溪乡政府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⑴大溪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③领导本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④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⑥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⑦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⑵大溪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②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③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④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⑤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⑥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⑦选举乡长、副乡长(或镇长、副镇长)。
⑧听取和审查本乡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⑨撤销乡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⑩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⑪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⑬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⑭完成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⑶大溪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②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各项服务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等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⑤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⑧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职能转变: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强化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⑴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⑵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⑷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⑸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大溪乡党委、政府统一设下列8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法制、文秘、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基层党建、人大、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以及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社会扶贫、产业扶贫、扶贫宣传培训、扶贫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以及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镇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大溪乡政府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巫山县大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大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大溪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大溪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大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020年大溪乡共有在职职工41,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1人、社保所4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人、文化服务中心2人、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行政执法大队3人;退休人员共计5人,其中行政退休3人,事业退休2人;遗属5人。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共同列入政府机关核算。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837.25万元,支出总计3,837.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65万元、 下降 23.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6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4.8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度明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5.06万元,占95.1%;其他收入176.82万元,占4.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5.3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77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1.86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805.07万元,占21.3%;项目支出2,968.51万元,占7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0.4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75.47万 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5.52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等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扶贫项目、一事一议村级基础设施、旧房提升项目、水利设施维护项目等资金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5.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86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87.23万 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等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扶贫项目、一事一议村级基础设施、旧房提升项目、水利设施维护项目等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447.2%,主要原因是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87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7万 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新增招商引资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1.8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发放司法人民调剂员补贴1.8万元。
(3)教育支出0.62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 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学校校园维护开支减少,未使用资金年末额度追减0.02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3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万 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人员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相应上涨;二是地方人文地理文化活动宣传需要,文化免费开放经费开支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63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9万 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人员及慰问增加、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增加和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42.0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0万 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增加疫情防控相关经费开支。
(7)节能环保支出258.58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48万元,增长4139%,主要原因是新增广东对口支援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194.21万元;为保障森林防护安全、净化农村环境卫生增加森林管护人员费用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共计58.27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71.28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28万 元,增长970.5%,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增加旧房提升资金102.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35.68万元用以保障贫困人员住房安全;二是突发自然灾害损毁道路,增加农村公路村、社道养护费17.4万元用以保障道路通畅。三是市政维护减少开支,年末额度追减资金0.3万元。
(9)农林水支出945.49万元,占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93万元,增长31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薪资待遇调增;二是新增山东省扶贫援助项目工程,投入资金176.82万元;三是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等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一事一议村级基础设施项目、水利设施维护项目等资金支出共计540.11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9.88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万 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年中新进人员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及新增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3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3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为解决旱涝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加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和应急救灾资金共计28.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2万 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政府人员增加及薪资社保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33万元、津贴补贴101.72万元、奖金82.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2.87万元、绩效工资102.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4万元。公用经费13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0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2万元、印刷费0.64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5.98万元、维修费1.84万元、邮电费23.04万元、差旅费45.01万元、会议费11.45万元、培训费2.19万元、劳务费3.65万元、委托业务费0.04万元、工会经费1.69万元、福利费4.2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9.7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9.72万元。本年收入1,1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1.82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本年支出1,1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1.82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0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预算,压减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万 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0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购置公务车车辆购置税、牌照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为保障日常工作开展顺利,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产生车辆购置税、牌照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无公务车购置费开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乡镇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帮扶单位以及县上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96元,车均购置费2.02万元,车均维护费1.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9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开支,厉行节约。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各项工作会议安排及人员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有培训纳入工作会议中,减少单独培训费用;二是县上各部门统筹组织培训,降低本单位2020年度培训开支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脆李苗、柑橘苗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2764.8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本单位人员经费及各类专项项目资金及时准确使用到位,有效保障资金支付进度。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较好,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大溪乡一线社区工作者补助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胡珊珊5758911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8.54 |
8.54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准确使用到一线社区抗疫工作者补助中 |
将资金8.54万元全部用于一线社区工作者补助,全乡共计补助46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补助人数(户数) |
人数 |
46 |
46 |
100% |
15 |
15 | ||
按计划进度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慰问到访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信誉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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