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1-0114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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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镇人大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指令。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政策,拟定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镇职能部门的考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3、负责镇人口、区域经济的规划和协调,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4、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各项服务。5、执行镇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事业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6、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履行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7、搞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8、负责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9、部署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建、党员发展、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10、研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整治投资环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1、讨论干部职工的人事变动、考核奖惩。12、讨论全镇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的项目申报。13、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14、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镇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部门决算表中反映有行政机构3个,为党委、人大和政府。事业单位5个,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422.25万元,支出总计4422.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0万元、下降 1.2%,其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对口支援项目、交通建设项目,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减少,新增疫情防控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较上年有所增长,新增项目数减少,资金量减少,部分项目本年度拨付尾款。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41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6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公务费定额调标,村社干部工资调标,部分项目拨付尾款,新增项目少,新增疫情防控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6.82万元,占99.7%;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0.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42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0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对口支援项目、交通建设项目,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减少,新增疫情防控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较上年有所增长,新增项目数减少,资金量减少,部分项目本年度拨付尾款。其中:基本支出 1460.66万元,占33%;项目支出2961.59万元,占6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终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07.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20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对口支援项目、交通建设项目,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减少,新增疫情防控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较上年有所增长,新增项目数减少,资金量减少,部分项目本年度拨付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公务费定额调标,村社干部工资调标,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资金,自然灾害救助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72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新增敬老院运行、临时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新增义和村、金水村等道路硬化一事一议资金,新增北山村、义和村道路硬化、大垭村及茶园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等扶贫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6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减少对口支援项目、交通建设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费、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3.15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新增敬老院运行、临时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新增义和村、金水村等道路硬化一事一议资金,新增北山村、义和村道路硬化、大垭村及茶园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等扶贫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终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5.50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9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新增老党员生活定补、基层政权建设补助、安全劝导员、食品药品协管员补助,新进人员工资及工资调标等。

(2)公共安全支出1.8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司法局调剂人民调剂员补贴。

(3)教育支出9.6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学生数预算,不超预算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09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0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经费、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人员绩效调标。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1.06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2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调高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新增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社区干部参加社保补助资金、残疾人“一户两残”“一户三残”补助,新增乡镇敬老院运行整改、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丧葬补贴等民政专项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85.26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5万 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新增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补助,新增计生奖扶对象奖励金、慰问费,新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巡诊费补贴。

(7)节能环保支出204.31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45万 元,增长1274.9%,主要原因是新增大垭至团山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公益林集中管护及村社生态护林员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250.12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12万元,增长455.8%,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公路村、社道养护费,新增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专项资金。

(9)农林水支出1878.40万元,占4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64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村级防疫员委托酬金、烟叶生产补助维修资金、骡坪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非洲猪瘟哨卡检查补助、脱贫攻坚普查经费、水利设施维护及抗旱资金,新增义和、金水等村道路硬化一事一议资金,新增义和、北山、骡坪等道路硬化、茶园村及大垭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等扶贫专项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70.8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2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追加住房公积金,新增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45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45万元,增长221.1%,主要原因是新增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含冬春救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0.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37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中途新进人员追加工资,人员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平时考核(配套事业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考核(事业单位超额绩效)、未休假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医保垫底资金。公用经费195.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0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公务费定额调标、人员工资调标后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4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经费、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农村人居环境补助、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本年支出33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4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经费、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农村人居环境补助、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村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51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3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行政公务费定额调标、人员工资调标后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人大会议开支、脱贫攻坚普查支出及开展“双晒”活动、男子篮球联赛、征兵等活动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后职工教育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8%。主要用于采购广告服务、项目建设监理费及设计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服务、党员活动室健身设施、法律顾问服务、场镇清扫保洁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2946.5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骡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及电话

张以波   1899661724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144.08

144.08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本镇困难群众、贫困人口医保事后资助、民政特困丧葬人员及计生奖扶人员困难救助

全年完成临时救助154人,冬春救助372人,贫困人口事后资助591人,特困丧葬补贴5人,计生奖扶58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61人,“一户两残”“一户三残”补助12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补助人数

1241


1241

100%

15

15

补助户数

12


12

100%

15

15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知晓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合格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按时到位率

%

100%


100%

100%

15

15

受助对象满意度

%

100%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7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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