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三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8个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财政办、党群办、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
设5个乡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282.34万元,支出总计4282.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0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危旧房改造及基础配套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广东省对口支援资金等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28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02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危旧房改造及基础配套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广东省对口支援资金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0.06万元,占98.8%;其他收入52.27万元,占1.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28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0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达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危旧房改造及基础配套项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广东省对口支援资金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66.18万元,占24.9%;项目支出3,216.16万元,占7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30.0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3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蜜柚产业配套设施工程、桂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面路基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5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4.96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蜜柚产业配套设施工程、桂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面路基工程。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4.96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蜜柚产业配套设施工程、桂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面路基工程。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86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2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2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司法局调剂人民调解员补贴增加。
(3)教育支出0.75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减少辖区内中小学教师节慰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6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18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社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49.18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医疗保险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63.89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20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工程、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73.7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6万元,增长391.7%,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村、社道养护费、危房改造资金增加。
(9)农林水支出2,381.81万元,占6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9.06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帮扶项目建设资金、道路整修项目资金增加。
(10)交通运输支出19.9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48.1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录用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17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任务重,控制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民政定补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8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6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田家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资金增加。本年支出38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6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田家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资金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0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收到单位公函需要公务接待的项目,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缴纳、车辆维修维护、市内因公出行产生的燃料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公务车下村走户、道路检查次数增多,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收到单位公函需要公务接待的项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收到单位公函需要公务接待的项目。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用于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费用增加;工会会员增加,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精打细算,切实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1.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帮扶巫山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8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8项,涉及资金3216.1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1年特困人员及敬老院春节慰问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三溪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涛 1502344580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0.3 |
0.3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三溪乡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进行春节关爱和慰问 |
三溪乡民政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购买食品到三溪乡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春节慰问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到位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0年下半年公益林集中管护费(林业局调剂)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三溪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洲 1810239343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3.462 |
3.462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下半年公益林集中管护费(林业局调剂) |
2020年下半年公益林集中管护费(林业局调剂)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实际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75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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