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当阳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5.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7.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办公室和服务机构共计12个。
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26.61万元,支出总计2,526.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的开展,相关资金大幅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31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09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的开展,相关资金大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82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8.7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33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7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的开展,相关资金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95.50万元,占29.8%;项目支出1,640.97万元,占70.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使用相关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6.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7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的开展,相关资金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67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的开展,相关资金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7.81万元,增长140.0%。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期间,项目建设重新规划,相关项目资金相应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7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29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的开展,相关资金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46万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期间,项目建设重新规划,相关项目资金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使用相关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21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5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变动,人员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年中追加基础设施建设、老党员补助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0.2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司法局年中追加人民调解员补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9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年中文化服务中心人员调出,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20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4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费用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31.3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社保费用支出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384.29万元,占1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78万元,增长5803.1%,主要原因是为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完成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工作,年中追加相关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27.5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5万元,增长129.58%,主要原因是根据道路垮塌清理需要,年中追加村、社道路养护费。
(8)农林水支出1,131.10万元,占4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00万元,增长379.08%,主要原因是根据产业振兴和配套设施建设需要,年中追加相关项目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20.0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交通不畅,年中追加道路维护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30.9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08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群众受灾情况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需要,年中追加自然灾害救助、地灾治理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3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补充,相应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4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补充,相应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保障住房等正常运转的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58万元,下降92.9%,主要原因是农村住房条件提升,改善农户住房环境配套资金相应减少。本年支出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58万元,下降92.9%,主要原因是农村住房条件提升,改善农户住房环境配套资金相应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0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使用“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0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项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减少不必要会议,做到长会短开、短会不开,严格控制会议的时间、人数,以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培训费用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退耕还林所需种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乡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1640.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到位率高、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项目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专项业务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当阳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成俊 18723595182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70.03 |
70.03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坚持源头治理,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充分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对征兵工作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征兵任务。 |
1.完成全乡垃圾车运行维护 2.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3.完成本年征兵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目标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群众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购买退耕还林种苗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当阳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电话 |
伍习建 1772328531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9.23 |
9.23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我乡退耕还林工作的运行 |
购买退耕还林种苗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资金完成及时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任务的完成情况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任务按时完成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群众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自评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8570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