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2-0101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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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大溪乡是独立报送单位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大溪乡党委、大溪乡人大、大溪乡政府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⑴大溪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③领导本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④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⑥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⑦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⑵大溪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①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②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③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④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⑤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⑥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⑦选举乡长、副乡长(或镇长、副镇长)。

⑧听取和审查本乡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⑨撤销乡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⑩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⑪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⑬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⑭完成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⑶大溪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②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抓好贯彻执行;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发展各项服务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等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⑤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承担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疫、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等工作。

⑧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职能转变:

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强化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⑴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⑵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⑷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⑸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二)机构设置

大溪乡党委、政府统一设下列8个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法制、文秘、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基层党建、人大、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群团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以及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社会扶贫、产业扶贫、扶贫宣传培训、扶贫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以及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镇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大溪乡政府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巫山县大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大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巫山县大溪乡农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大溪乡文化服务中心、巫山县大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021年大溪乡共有在职职工38,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1人、社保所4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人、文化服务中心1人、退役军人服务站2人、行政执法大队3人;退休人员共计6人,其中行政退休4人,事业退休2人;遗属5人。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共同列入政府机关核算。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17.17万元,支出总计2,417.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0.08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35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8.67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3.71万元,占92.4%;其他收入179.50万元,占7.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9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35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0.08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33.73万元,占35.4%;项目支出1,519.78万元,占64.6%。 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7.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2.75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2.36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招商引资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房改造等项目工程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40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等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林业管护、旧房整治、水利设施维护等项目资金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77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招商引资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房改造等项目工程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70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等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林业管护、旧房整治、水利设施维护等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24万元,占3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3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新增招商引资项目、专项扶贫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0.2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发放司法局调剂人民调解员补贴0.2万元。

(3)教育支出0.3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03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人员人数增加工资福利社保支出相应上涨;二是地方人文地理文化活动宣传需要,文化免费开放经费开支增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13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动,工资福利社保支出减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人员减少,慰问金额相应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36.14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录入人员医疗保险费用、优抚对象巡诊费、计划生育家庭慰问费等。

(7)节能环保支出65.2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8万元,增长435.8%,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森林防护安全、农村环境卫生增加森林管护人员费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以及上年结转退耕还林种苗费共计53.08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49.18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8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是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损毁道路及保障道路整洁增加农村公路村、社道养护费33.18万元用以保障道路整洁通畅。

(9)农林水支出608.40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60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二是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新增一事一议项目、水利设施维修维护、专项扶贫项目等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60.00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应对水毁道路等突发自然灾害,保障道路通畅新增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资金6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46.3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6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录入人员追加住房公积金预算;二是新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解决旱涝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加洪涝灾害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共计2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2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政府人员增加及薪资社保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67万元、津贴补贴107.54万元、奖金87.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4.18万元、绩效工资138.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2万元。公用经费12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6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效控制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3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1.87万元、电费3.75万元、维修费0.67万元、邮电费9.45万元、差旅费41.77万元、会议费6.58万元、培训费1.12万元、劳务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9.7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9.72万元。本年收入51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99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本年支出51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99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峡水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三峡工程后续工程等项目完工或接近尾声,项目资金都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到位,2021年度结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资金,收支较上年度明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预算,压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乡镇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单位安监车使用年限已久,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帮扶单位以及县上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8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有培训纳入工作会议中,减少单独培训费用;二是县上各部门统筹组织培训,降低本单位2021年度培训开支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6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开支,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4项,涉及资金1519.7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乡镇敬老院运行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史学辉1531002909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11.9152

11.9152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大溪乡敬老院2021年4名工作人员全年工资、敬老院水费、电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开支,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运行工作,提升敬老院老人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保障了大溪乡敬老院2021年4名工作人员全年工资、敬老院水费、电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开支,把敬老院日常管理运行工作做好做实,提升了敬老院老人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资金支付准确率

%

100%


100%

100%

15

15

社会满意度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按时到位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人数(户数)

人数

4人


4人

100%

15

15

发现问题处置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合格率

%

100%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下达2020年度“星级村(社区)”干部补贴增补资金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张炎1522373518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10.548

10.548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这笔补助资金主要是对2020年大溪乡被评选为“星级村”的村干部进行奖励补助,以鼓励“星级村”在工作中的杰出表现,同时为全乡做好表率作用。

这笔补助资金主要是对2020年大溪乡被评选为“星级村”的村干部进行奖励补助,以鼓励“星级村”在工作中的杰出表现,同时为全乡做好表率作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补助事项公示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合格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按时到位率

%

100%


100%

100%

15

15

补助人数(户数)

人数

8人


8人

100%

15

15

补助预算单位数量

1个


1个

100%

15

15

补助政策知晓率

%

100%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5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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