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高唐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高唐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行使街道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政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管、初级卫生保健、侨务、婚姻登记及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
9.配合有关部门做了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10.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本单位共9个内设机构:党政办、人大办、财政办、规划和建设管理环保办、党群办、应急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经济发展办。
2.本单位下属5个事业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989.48万元,支出总计2,989.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5.79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为突发公共事件,2021年该项目减少收入及支出781.5万元;2020年翠屏社区活动中心建设、秀峰居委会小区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已完工,2021年减少项目资金303.4万元;2021年减少新神女市场管理费用项目162.9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91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5.79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为突发公共事件,2021年该项目减少收入及支出781.5万元;2020年翠屏社区活动中心建设、秀峰养老服务站建设等工程项目已完工,2021年减少项目资金303.4万元;2021年减少新神女市场管理费用项目1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3.68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96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5.79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为突发公共事件,2021年该项目减少收入及支出781.5万元;2020年翠屏社区活动中心建设、秀峰养老服务站建设等工程项目已完工,2021年减少项目资金303.4万元;2021年减少新神女市场管理费用项目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33万元,占53.6%;项目支出1,374.35万元,占46.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9.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45.79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为突发公共事件,2021年该项目减少收入及支出781.5万元;2020年翠屏社区活动中心建设、秀峰养老服务站建设等工程项目已完工,2021年减少项目资金303.4万元;2021年减少新神女市场管理费用项目16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21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神女市场物业管理经费减少收入162.9万元;新冠疫情防控楼栋管理经费减少收入198.2万元;秀峰环境整治减少收入106.2万元及其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1.80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标增资;县级部门调剂到个社区的基层党建经费、社区建设文明等29.8万元;年中追加中人2014-2016年退休职业年金缴费43.7万元;人大换届选举经费追加10万元;社区干部社保缴费追加74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追加108.1万元;信访维稳追加19.9万元;追加网格员补助96.6万元;追加民政临时救助、社区养老服务站、拥军优抚、残疾人事务、救灾救济经费57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9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21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楼栋管理、神女市场管理费、社区活动场地建设等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80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标增资;干部死亡抚恤;人大换届选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访维稳、网格员补助、民政优抚及临时救助等项目追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4.53万元,占4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1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标增资;县级部门调剂到个社区的基层党建经费、社区建设文明等增加29.8万元;;信访维稳指出增加19.9万元;人大换届选举增加10万元;网格员补助指出增加96.6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44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标增资。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0.48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96万元,增长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调标增资;中人2014-2016年退休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3.7万元;干部死亡抚恤增加20.7万元;社区干部社保缴费增加74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增加108.1万元;民政临时救助、社区养老服务站、拥军优抚、残疾人事务、救灾救济经费57万元等。
(4)卫生健康支出89.12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9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特扶家庭慰问支出增加1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增加3.7万元;独生子女奖励、手术并发症补助等增加4.79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58.05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秀峰社区环境整治57.75万元;水体污染防治0.3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373.28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358.38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46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40%考核延时发放。
(8)住房保障支出63.5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0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人员合理安排公休,未休假报酬减少;干部死亡抚恤较上年减少;交通补贴由人员支出调到公用经费中的其他交通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07万元、津贴补贴162.64万元、奖金167.81万元、绩效工资177.32万元、应缴社会保障缴费234.51万元、医疗费10.24万元、住房公积金63.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75万元、抚恤金20.7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遗属补助等125.21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9.4万元、其他人员支出0.27万元。公用经费23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3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动、物价上涨等因素,运行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1.99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2.91万元、邮电费13.79万元、差旅费49.34万元、维修费6.5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2.18万元、专用材料费0.97万元、劳务费1.46万元、业务委托费2.52万元、工会经费16.31万元、福利费38.6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0.36万元、其他交通费40.04万元、其他经费(伙食团、广告宣传及其他30.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89万元。本年收入7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6.58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楼栋管理费用减少583.3万元;飞凤消防整改、平湖路斜坡治理、酒厂活动场地项目完工,收入减少118.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收入减少20万元;福利彩票分成减少20万元;移民特殊救济减少25万元。本年支出7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6.58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楼栋管理费用支出减少583.3万元;飞凤消防整改、平湖路斜坡治理、酒厂活动场地项目完工,支出减少118.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支出减少20万元;福利彩票分成减少20万元;移民特殊救济减少2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安监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车运行维护管理,减少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8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社区财务、社保等工作培训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9.23万元、会议费1万元、差旅费29.68万元、劳务费0.42、水电费2.91万元、邮电费10.92万元、维修费5.2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36万元、培训费5.28万元、业务委托费2.52万元、福利费21.12万元、工会经费13.71万元、办公设备及其他购置3.04万元、广告宣传伙食团等17.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2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5%。主要用于采购会议投影仪、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026.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基层社区建设 |
自评总分(分) |
99.2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及电话 |
齐薇维13996560542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355.88 |
355.88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保障社区办公经费和干部工资 2、改善社区办公环境 3、保障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
预算下达后划转13个社区,每个社区3万元办公经费,6万元服务群众工作经费至各村账户,保障了311名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评选了2个“星级村”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村级办公经费和群众经费到位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干部报酬保障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星级村个数 |
个 |
2 |
2 |
100% |
15 |
15 | ||
经费保障社区个数 |
个 |
13 |
13 |
100% |
15 |
15 | ||
补助资金落实率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90 |
95% |
15 |
14.2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
自评总分(分) |
98.5 | |||||
实施部门(单位) |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及电话 |
梁昌柱 1389632071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 ||||
108.08 |
108.08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减轻国有企业管理成本,增强企业退休人员满意度 |
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708社会化管理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移交退休人员 |
人 |
≥1500 |
1708 |
100% |
15 |
15 | ||
项目持续时间 |
年 |
1 |
1 |
100% |
15 |
15 | ||
活动开展 |
次 |
≥5 |
8 |
100% |
15 |
15 | ||
减轻国有企业管理成本 |
定性 |
减轻 |
基本减轻 |
90% |
15 |
13.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95 |
100% |
15 |
15 | ||
够有企业满意度 |
≥ |
95 |
95 |
100% |
15 |
1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68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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